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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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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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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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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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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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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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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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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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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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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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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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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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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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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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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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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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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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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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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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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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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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政府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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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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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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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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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政府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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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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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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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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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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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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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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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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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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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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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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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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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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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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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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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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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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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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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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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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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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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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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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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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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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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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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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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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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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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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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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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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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利用“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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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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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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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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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积极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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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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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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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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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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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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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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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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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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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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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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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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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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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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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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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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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家级试点单位引领作用,率先完成各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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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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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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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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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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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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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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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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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级示范区创建工作。选择优秀县(市、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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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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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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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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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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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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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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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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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确定为“宣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和“宣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并推荐申报“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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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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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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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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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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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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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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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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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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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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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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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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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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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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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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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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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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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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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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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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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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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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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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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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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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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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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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