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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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010-00154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010-00154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0-10-15 15:32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类型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整改期限 整改进展
1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城市污水治理进展缓慢。 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逐一建档。对排查出的非法入河排污口,建立清理整治档案,明确清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清理时限;对排查出的超标排污口,建立监管整改档案,查明源头、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普查,摸清底数,登记建档;2017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郭宜群 监测站 2020年12月底
2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1.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以及循环流化床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继续扩大燃煤锅炉淘汰范围,到2020年,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2.到2020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3.各设区的市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城市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朱新民 污控科 2020年12月底
3 2019年省环保督察XCWX001 宁国市梅林镇田村村东山渡河塔村民组的用动物粪便搞的所谓肥料厂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一是环评、用地等手续问题,二是每天散发的恶臭,严重污染大气,三是由此导致的大量蚊蝇等卫生防疫次生环境问题。 1.立即联系资质单位进行相关恶臭物质监测,该公司已联系第三方监测公司准备开展监测工作;
2.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3.进行厂区内外杀毒,清污,该公司已联系人员准备开展灭蝇、清理仓储用房外墙旁边排水沟内污水工作。
叶  强 大队、中溪分局 2020年12月底
4 2019年省环保督察XCDH087 宁国市真佳绿宝食品有限公司环评手续是否齐全?该企业虽使用生物质锅炉并进行无烟化处理,但仍然频繁的冒黑烟,废水经处理后为何仍然呈酱油色,没有综合利用。 1.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开展改造调试工作,生产恢复后,立即组织检测机构对废气开展监督性检测;
2.新建污水防治设施,废水做到达标排放。
叶  强 大队、青龙湾分局 2020年12月底
5 2019年省环保督察XCDH164 宁国市甲路镇周湾村路边有个轮窑厂每天晚上浓烟滚滚,白天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和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每天早上起来院子里一层灰。以前有人通过其他渠道反映过了,该厂只是帮周边老百姓购买合作医疗保险就不了了之了,不能实际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新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叶  强 大队、青龙湾分局 2020年11月底
6 2019年省环保督察问题线索清单 宁国司尔特化肥厂部分磷石膏装车点道路未硬化,现场粉尘较多。 1.在现有固定式雾炮机基础上,购置一台车载式雾炮机,当装车期间产生扬尘时,利用雾炮机抑尘,并对厂内运输道路产生扬尘路段进行洒水,防止扬尘;
2.对磷石膏堆放进行规划,除预留三个塘口供石膏外运,购置40余万平方米的防尘网,完善原覆盖存在缺陷的部分,对新堆存的区域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
3.增加磷石膏堆场出口道路硬化面积并对现有的车辆冲洗设施及运输道路中的清洗水池进行优化,提高冲洗效果,完善冲洗水回收设施,杜绝车辆粘附磷石膏而影响外部环境;
4.加强管理,给各磷石膏使用、运输单位下发《关于加强磷石膏运输车辆管理的函》,要求所有外运石膏的车辆,严禁超载装运,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磷石膏遗撒,防止运输过程中石膏洒落。
叶  强 大队、开发区分局 2020年12月底
7 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宁国市德特威勒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不彻底,厂房周边橡胶气味较重,废活性碳处置不规范。 1.制定整改方案,对1号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整改。2.对废活性炭规范进行处置。 叶  强 大队、开发区分局 2020年12月底
8 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2019年1—11月,宣城市细颗粒物(PM2.5)为40.4微克/立方米,虽低于省定41微克/立方米目标要求,但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率较大,输入性污染存在不确定性,形势依然严峻。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狠抓“五控”(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措施的落实,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朱新民 污控科 2020年12月底
9 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水环境质量不够稳定,部分重点流域监控断面受季节性水量影响,水质容易波动,南漪湖水质达标形势严峻。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管护,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等问题依然突出。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断面水质达标任务。推进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 郭宜群 监测站 2020年12月底
10 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方案有待修订或完善。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全面排查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建立水源地名录,梳理问题清单,制订整治方案。到2020年底,全市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 人或日供水在1000 吨以上的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基本完成整治,保护区外环境风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郭宜群 监测站 2020年12月底
11 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还需向纵深推进。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全市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开展全面整治,督促各地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土地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确保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保持全省前列。 朱新民 污控科 2020年12月底
12 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部分乡镇及中心村污水处理站虽已建成,但多数存在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处理率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加强乡镇及中心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郭宜群 生态科 2020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