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户籍管理> 出生登记> 随父入户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504-00229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告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504-00229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告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7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7 10:26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父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