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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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011-0091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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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1-27
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15:00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开始受理企业报名,2020年1215日停止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30日内分别对登记的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颁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二、报名条件

参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8】3号)文件执行。

(一)运输企业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至少15台经检测合格的全密闭环保型专用运输车辆1台洒水冲洗车环保车和洒水冲洗车行驶证必须是所属公司名称;

3具有满足停车需要的停车场,停车场需配备冲洗设备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经营、质量、保养、安全、保洁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5、企业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本地登记上牌。

(二)运输车辆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

2、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入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平台;

3、车辆必须安装顶灯,顶灯正面按“XX渣土、白底红字、黑体字体”格式张贴标识,车身张贴的其他标识全部清理;

4按规定喷印反光标识、放大字样车身颜色醒目统一(外观不整洁车辆需重新喷漆),篷布完好无损;  

4、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接到通知后如有意愿者,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市城管执法局四楼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条件逐个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目前具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的企业,核准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重新颁发运输资质,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运输资质。

(五)本通知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12319进行咨询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