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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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11-00019 组配分类: 财政工作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多举措推进智慧健康民生工程规范应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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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工作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多举措推进智慧健康民生工程规范应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宁国市多举措推进智慧健康民生工程规范应用
发布时间:2020-11-19 09:15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进基层医务人员会用、常用、善用智慧健康智医助理系统,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能力,宁国市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智慧健康民生工程规范应用,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健康服务。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指导。每月中旬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智医助理电视电话培训会,远程操作培训、答疑,对部分操作困难的人员一对一远程指导,确保基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智医助理主要功能。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在已部署使用智医助理系统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智医助理开展诊疗活动时,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一般诊疗费由10/人调整为11/人,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由8元调整为9元,个人自付不变;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智医助理开展诊疗活动时,继续收取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由6/人调整为7/人,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由5元调整为6元,个人自付不变。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智医助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应用效果纳入对基层医疗机构和相关基层医务人员考核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采取系统抓取数据辅以现场查看等方式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基层医务人员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

四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对上周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使用情况进行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每周通报,同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进行专项调度,分析、解决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