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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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006-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农〔2020〕151号
生成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6-12
有效性: 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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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农〔2020〕151号
生成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6-12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11:2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

膜回收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行动,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612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思想,以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率为目标,分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回收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等共同做好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生产和使用者负责原则。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四、方法流程

1.明确工作内容,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为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使用者是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明确回收范围,回收处理范围主要包括用于农业生产的废旧棚膜、地膜、菌棒膜,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将遮阳网、防虫网、营养钵、育苗盘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纳入回收范围。完善实施流程,在确定归集单位和完成废旧农膜回收点设置的前提下,以属地乡镇、村的名义对外公布并设置标识牌,指导农户将废旧农膜送到回收点收集,归集单位定期进行回收收集并清运处置。(流程图详见附件)

2.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建立统计体系和联络员制度,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回收点、归集单位负责统计辖区内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理量,加强源头管理,禁止生产、销售0.01mm以下的超薄地膜。构建回收体系,全市确认1-2家废旧农膜归集单位,由归集单位负责废旧农膜的回收、储运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由其定期进行回收归集并清运处置,归集单位和回收点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废旧农膜回收记录台账。明确职责分工,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负责指导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和地膜的科学合理使用工作,种植业服务中心负责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的推广示范工作,执法大队负责地膜质量和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废旧农膜归集、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明确有关政策和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

2.落实政策保障。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保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需要,重点支持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收集设施建设,专业化回收处理以及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推广。

3.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废旧农膜乱丢乱弃、碎片回田、私自焚烧等带来的危害性,以及回收处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要积极开展废旧农膜绿色处理有关知识培训,让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到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中,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附件:1、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流程图

2、宁国市农膜使用回收信息摸底表

3、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