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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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004-00137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三线一单”编制项目(二次)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24 发布日期: 2020-04-24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004-00137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三线一单”编制项目(二次)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24
发布日期: 2020-04-24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三线一单”编制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20-04-24 15:44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根据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编制任务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宣环委办〔20208号)要求,在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基础上完成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要求

1.20204月底前,协助做好“三线一单”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20208月底前,完成初步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市级“三线一单”编制的初步工作成果,细化空间管控单元。

3.20209月底前,完成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的清单编制工作。

4.202010月底前,协助开展成果初步审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参与省生态环境厅对市级“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初步审查。

5.202011月底前,协助组织成果验收入库,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参与省生态环境厅对市级“三线一单”成果验收。

★二、项目成果

宁国市“三线一单”成果应符合《技术指南》、《技术要求》、《数据规范》、《制图规范》、《清单编制要点》、《市级单元划定技术规程》、《市级清单编制技术规程》等生态环境部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三线一单”成果的编制要求,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1.宁国市“三线一单”文本,包括生态环境基础,编制总则,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底线、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重点管控区,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等内容

2.宁国市“三线一单”图集,包括范围图,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图,水环境质量底线、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图,生态用水补给区图(可选),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图(可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图(可选),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图(可选),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图(可选),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等成果

3.宁国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包括数据准备、区域概况、编制思路、要素分析评价以及“三线一单”划定的技术方法、过程、结果等研究性内容,应包含详实完整的研究过程的文字说明、图和表格

4.宁国市“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包括四部分组成:①成果矢量数据。包括环境管控单元(综合生态、大气、水、土壤、自然资源的环境要素管控分区成果,衔接乡镇街道或区县修正边界划定的空间单元)和环境要素管控分区(依据生态、大气、水、土壤、自然资源各要素评价结果,按各环境要素划定的空间单元)两类矢量空间成果数据。②管控要求。按照填报规范,逐个在线填报环境管控单元和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的管控要求。③文档材料。以文本、图片形式提交的三线一单文本、图集、研究报告等。④支撑矢量数据。以矢量形式提交的,与“三线一单”最终成果生成及分析应用相关的其他重要支撑性数据。

5.其他相关资料或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按照工作进度,签订合同付款30%,提交“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后付50%,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参与省生态环境厅对市级“三线一单”成果验收后付清尾款(合同款20%)。中间节点付款由双方在合同具体签订时进一步协商确定。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宁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包含服务期):

根据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编制任务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宣环委办〔20208号)要求,在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基础上完成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2011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市级“三线一单”成果进行验收,具体各阶段完成时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根据上级和地方主管部门实时要求协商确定。

规划成果提交后,中标人需提供一年的免费后期服务,包括对规划方案的沟通与解读、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答等技术服务和支持。

七、其他要求:

1、为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标单位需派遣或安排具有完成本项设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的人员组成项目团队,并取得必要的后援技术支持。

2、在必要的情况下,中标单位需从其关联机构中选派指定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顾问组成专业队伍支持本次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单位项目人员的调换,需事先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的同意且确保能力不低于原有人员,不影响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3、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招标人的工作团队或指定代表通过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电话、会议等形式审查或讨论项目的进度及其它相关问题。

4、验收通过标准:成果通过专家审查及审批视为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