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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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1909-00017 组配分类: 采购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09-05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1909-00017
组配分类: 采购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09-05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19-09-05 00:00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谈判文件...............................        .... 5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二.供应商须知............................................ 8

三.合同格式............................................. 39

四.采购需求............................................. 43

第二章 响应文件.......................................... 47

.谈判响应函格式....................................... 49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 56

三.谈判响应表........................................... 57

四.服务方案............................................. 59

五.有关证明文件......................................... 60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1

   七.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63

    谈判内容记录表……………………………………………………………64

九.最后报价书…………………………………………………………………66

 

 

 

 

 

 

第一章谈判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项目类别:

政府采购组织类型: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NGS-CG-TP-2019025

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服务类

委托代理采购

2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甘先生、15056320680

地址:宣城市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

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2幢602、603室

4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60 日历天

5

响应保证金为:

详见“谈判公告”

6

履约保证金:

按照中标价的10%提交。

7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330000.00元

供应商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8

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9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根据踏勘现场所作出的决策和判断负责。

10

预备会:

采购人不召开预备会

11

对谈判文件提交答疑(询问以及质疑)的截止时间:

询问: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书面提出。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谈判文件的询问,将不予受理。

质疑: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2019年9月15日17时前书面提出。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的提交质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具体详见谈判公告内容。

书面提出方式: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

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整

首次响应文件现场提交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13

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谈判会议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14

评审方法:

谈判方式

15

谈判文件递交及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本项目须网上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还需现场提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由供应商自行刻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时能正常读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按规定密封的电子光盘在开标现场提交。

2、电子光盘应密封完好,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光盘或未按规定密封的电子光盘将拒收;

3、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2份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3份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16

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供应商)须携带最终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现场解密,每位投标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解密不得超过3次,规定次数内未能成功解密的,且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投标人(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且未按规定提交电子光盘或电子光盘无法读取的,视为其未递交投标文件。

17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费: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测算费用,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18

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现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否则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风险。相关证明材料是评审所需重要内容,供应商不可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方式超出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会议现场提供的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内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不需装订,在评审结束后退还。

19

谈判会议现场供应商参会人员身份核实: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会并证明其参会身份。法定代表人参会的,谈判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谈判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0

付款方式:

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订。

1.2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谈判文件要求(规定的条件)之外的附加条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定义

2.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4工程:是指政府采购中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2.5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2.6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2.7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8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9供应商:是指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竞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0谈判小组:是指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评审小组。

2.11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采购本国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等相关规定。

2.12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涉及上述内容的须提供海关报关单以及报价产品产地说明)。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未经审批也未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使用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否则将按本文件评审标准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理(具体以本文件评审标准有关规定为准)。

2.13资格预审: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谈判不采用资格预审。如采用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预审,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未按本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所有报价均无效:

(l)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否则按照报价无效处理;

(3)截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供应商(不含其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①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备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任一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等官方信息信用媒介查询成交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情况,如有相关记录,成交无效,不得授予合同;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仍在禁止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3.4如本项目供应商须携带:详见谈判公告。

4、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费用以及风险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供应商一旦购买了谈判文件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影印打印件等,具体以谈判文件要求为准)必须清晰,如相关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内容无法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4.6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如有),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   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谈判文件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        供应商须知

三)        合同格式

四)        采购需求

第二部分响应文件

一)     谈判响应函格式

二)     服务分项报价表

三)     谈判响应表

四)     服务方案

五)     有关证明文件

六)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     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八)     谈判内容记录表

九)     最后报价书

5.2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产品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

5.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可以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如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遗漏、歧义等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或是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需要提出质疑的(对谈判文件质疑的详细规定详见“质疑与投诉”),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进行答疑、澄清答复。

6.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视同默认,在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将不予受理。该更正补充公告是谈判文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3供应商应主动及时咨询该项目的相关事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或者回答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按照7.2的相关程序执行。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法定程序对供应商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进行答复。如涉及到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通知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采购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答疑、补遗是谈判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推迟谈判的时间。此推迟谈判的通知将以纸质版的形式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4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时间

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3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         响应文件构成

9.1响应文件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装订牢固(胶装)。采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等方式装订、仅用订书订装订均不认为是装订牢固。但供应商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9.2响应文件未装订牢固的,按无效处理。

9.3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可以将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作为响应文件副本)。

9.4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建议使用相当于微软视窗系统小三号字体打印,手工书写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有谈判文件16.3(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文件)以及谈判文件17.6情形的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除外。

9.5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6供应商擅自对谈判文件的条款、采购标的、数量单位、谈判文件给出的响文件格式进行修改或者未按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处理。

9.7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10、    谈判报价

10.1响应文件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服务的名称(内容)、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10.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总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分项报价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

10.3经评审有效的最终成交报价是提供全部服务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价格,包含所报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人工费、员工福利及食宿、交通、电话等各种补助、企业管理费、规费、改造费、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交付后质保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合理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供应商成交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根据最后报价修正计算得出的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4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报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不得在供货时以备品备件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10.5无论供应商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均计入总报价。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11、  报价的货币

11.1              供应商谈判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主体为供应商的,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提供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公司)等其他主体所有的证明材料,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12.2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该资质(或资格证明材料)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  服务符合谈判文件的证明文件

13.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无论谈判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13.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翻译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文翻译原件(以中文翻译件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明资料。

13.4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供应商应尽可能的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等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目(或包),供应商应尽可能的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14、  响应保证金

14.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10的规定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如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2供应商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响应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到账是指在指定账户上能查询到该笔资金),保证金提交情况由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比对,如停电或系统出现故障等情况导致无法在线查询的,以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结合银行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4.3供应商应保证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由停电、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任何原因造成其保证金未能按时、足额到账而引起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4.4谈判文件如要求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汇出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以该供应商在企业网员库中注册提交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填写文字内容与提交的扫描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件内容为准)。

14.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要求报送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谈判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情形除外。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 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未按相关程序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放弃谈判)的;

     C.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D.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F. 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G. 供应商成交后,在规定期限内:

     (a)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放弃成交资格)的;

     (b) 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c)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d)成交后有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本项目不得非法转包或分包);

     (e)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f)谈判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5.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可以在采购代理机构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响应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第14款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响应文件签署与盖章

16.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16.2在谈判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响应文件的正本都必须加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正式公章(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不得以供应商下属部门、分支机构章或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章代替。均要求为鲜章,下同),否则按无效处理。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谈判文件中所称“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独立法人)及单位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机构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字。

16.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手工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包装袋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

17.2如果参加的项目分有多个包,则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7.3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7.4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2的规定)。否则该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原封退回。

17.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7.6供应商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7经相关程序进行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重新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一经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即不可撤回。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谈判问题(包括按19.17款程序进行的实质性变动)作出相应的更优良的修改。

18、响应文件的迟交以及撤回与保存

1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18.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除谈判过程中作出的修改、补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之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出其他修改或补充。

18.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谈判响应函中的相关承诺内容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或虚假响应材料,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8.4供应商在评审完成之后,撤回其响应文件的,不影响该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有效性。

18.5响应文件的存档与保存: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退还响应文件情形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档案保存,不予退还。各供应商可自行做好备份工作。所有存档的响应文件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妥善保存,除法定情形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外,不得将响应文件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人之外的无关单位(人员)查阅。

(五)响应文件的谈判与评审

19、评审与谈判

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与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第17.1及17.2),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供应商。

19.2 按规定完成谈判会议相关流程。其中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环节,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9.3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4”的规定在谈判会议现场证明其参会身份的(包括响应文件拆封后,其文件正本内仍无身份证明材料的),属于未能通过身份核实,并视为供应商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未参加谈判会议的,视同认可谈判会议过程及结果。

响应文件中无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按照符合性审查相关标准进行评审。

19.4为确保最后报价的公平、公正,各供应商首次报价保密,谈判会议不予宣读。

19.5 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以及评审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谈判会议现场结束之后提交相关原件的,不予接收。

19.6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不得对谈判会议现场已确认(认可)事项提出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19.7 按供应商签到的顺序确定谈判顺序。

19.8 谈判会议结束后,谈判评审程序随即开始。在正式开始前,谈判小组首先要对谈判文件进行了仔细的阅读、学习和确认,并按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19.9谈判人员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组成的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19.10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了解其对谈判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资格性审查指标如下: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资格性审查表

供应商:

一、资格性审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的,提供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服务等与本次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合法有效)。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备注: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的,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法有效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自2019年1月以来任意时间段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须符合规定时间要求)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① 加盖税务部门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 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供应商缴税记录截图打印件(显示查询网站及供应商缴税情况);

③ 加盖代收银行章的证明材料;

④ 经谈判小组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合法有效)

备注: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的,无需提供,其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书面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函中的附件“书面声明函”规定格式填写,装入投标文件

6

首次报价

1、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2、报价唯一性(首次总报价或同一产品或服务提供备选报价或者备选方案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的首次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货物产品及与货物有关的服务,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未实质性响应本项要求,有货物或服务缺项(报价)漏项(报价)的,将视为供应商已将未列入的项目报价包含在已报项目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如有前后报价不一致或计算上的算术错误,先按照谈判文件第19.11款的修正错误原则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7

其他

 

 

 

8

资格性审查评审结论

 

 

备注:1、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其相应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正本内。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相关授权书、承诺函、声明函等仅供本项目使用的原件,供应商可以直接装订入响应文件正本内,无需另行放置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将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作为响应文件副本)

2、资格性审查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的,谈判小组原则上对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查,如谈判小组认为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可对相应原件进行核验,此时以原件核验结果为准。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原件的,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性审查可能未通过的后果。

 

题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在谈判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包括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进行的实质性变动),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再参与最后报价。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供应商:

一、符合性审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响应文件正本中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正本中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原件

2

相关要求

报价服务须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谈判响应表中如实填写承诺及响应情况。

3

重要商务指标

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履约保证金响应。

 

以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表载明的承诺及响应情况为准。

4

响应文件符合性、完整性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鲜章)

2、供应商擅自对谈判文件的条款、采购标的、数量单位等内容进行修改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按谈判文件的格式、要求制作的,在评审时将被认为未作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5

其他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① 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②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根据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除非谈判文件明确规定接受进口产品,否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关于进口产品详见谈判文件3.3第⑤项)。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实质性要求是指本谈判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无效报价或无效响应文件等否决条款。

 

 

6

符合性评审结论

 

 

 

 

 

 

 

 

三、合同格式(无需装订入响应文件)

   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根据采购结果,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和条件签定本合同。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交甲方查验。

第一条:供应商服务人员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岗位

健康状况

工资水平

1

 

 

 

 

 

2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包括商品部件、配件)来自合法途径,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质量标准规定的,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并且是完全符合本次谈判文件中采购货物要求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因乙方所供商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以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出相应补偿。乙方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均不计利息)。

第三条:合同交货期(履行时间)、地点

1. 合同交货期(履行时间)、地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标的运至地点             进行安装调试,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的资料和配件。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供货、施工或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验收时间、组织

   乙方将所供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调试完毕后,由需方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本次采购的货物,验收如有国家强制性验收标准的,必须由规定的机构按规定的标准验收。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安装过程的全程监督,所有货物及安装材料进场后,都应经过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认可;所有隐蔽工序在覆盖前,都应经甲方或有关部门的验收认可。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书,验收书内容须包含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内容。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在托管期间乙方在保证不影响餐厅及厨房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有权做出必要的人员调整。根据餐品和服务质量,甲方要求调换工作人员的,乙方必须予以调换;

   2、托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险,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购买。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意外伤害险赔付,意外伤害险赔付不足以弥补的损失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乙方未购买员工意外伤害险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七条:乙方承担合同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和市场风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经催告后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2、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设备安装和提供服务的,对超出交付期的每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超出交付期   天(含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送交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送交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保修或包退,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并承担所有修理费用、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前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提前交货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按合同要求将货物送达甲方后,由于甲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无故拒收,或拒签《宁国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未能通过验收的除外),每逾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货物金额的   %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要求推迟供货或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   %计算。

7、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8、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安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9、除法定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出现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解除)

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合同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终止(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解除)情形(如无其他约定内容应注明“无”)如下:                                                                       

                                                                          

第十条:转让与分包

1、  乙方不得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合同内容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第三人。

2、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可以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完成。乙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与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可在无须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款,将在履约期(质保期)满后退还给乙方(全部扣完的除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均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买卖双方应当接受,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对方索赔,并签订书面处理协议书,报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宁国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必须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宁国市交易监督管理局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该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谈判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3.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为准,上述谈判文件与乙方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响应文件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甲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谈判文件执行;

③甲方谈判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采购人)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中,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0563-

传真:0563-

电话:      

传真:      

维保人员名单、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德智造小镇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330000元  

2

项目概况、介绍

对安徽省中德智造小镇3681.6亩面积范围进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主要包括道路(环一路2602m、环四路2219m、纬一路905m、纬四路1026m、经一路1246m、纬二路392m、纬三路521m)、排水渠道、景观提升、安置房等基础设施及场平、部分标准化厂房、供电、供水、水厂及雨水管网等建设项目。

3

▲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要求见 “二、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4

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姓名:甘先生

联系方式:15056320680

采购单位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6

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是 ()

共分为   个包,具体如下:

第1包:分包名称       ,预算:   元。

第2包:分包名称       ,预算:   元。

…………

否 (√)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代理)商;

4、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5、编制单位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3星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证书。

7、编制单位应具有一个及以上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水土保持园区规划、开发区或者其他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备注:

1、特定条件原则上是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明文规定供应商从事特定行业、活动所必须具备的行政许可强制性准入条件。

2、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如下:

① 不得以特定区域(某地区或省级、市级等类似表述)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入围名单(库)或特定获奖作为资格条件;

② 不得以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证书作为资格条件;

③ 不得以供应商经营或成立年限以及强制外地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等)作为资格条件;

③ 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或非公有制)、组织形式(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者所在地;

④ 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⑤ 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作为资格条件;

⑥ 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规模、利润、纳税额等作为资格条件;

⑦ 不得限定或者指定供应商为生产厂家(软件开发服务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等作为资格条件;

不得将除进口货物外的生产厂家(软件开发服务商)授权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⑨ 不得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推荐性标准或证书以及欧盟认证等其他所有中国境外认证证书作为资格条件。

3如项目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以上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有其它规定,须附相关资料);

5、填写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要求,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

6、如项目分包,且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地点、期限不同,请分别填写各包别要求。

8

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负责本次项目组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证书

9

采购人是否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召开预备会

是( )

备注:如有请填写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否(√)

10

样品或演示(是否需要)

是 ()

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样品或演示:

 

2、采购人支付给每个提供样品(或演示)的供应商样品(演示)制作费或者合理补偿费为人民币:     元

 

否 (√)

备注:除仅有书面描述不能穷尽采购需求的要求,以及需要主观判断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样品或演示。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支付样品(演示)制作费或者给予合理补偿。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演示设备、内容)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1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本国服务

参加政府采购(服务类)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国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如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产品:

采购本国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是(√)

否()

 

如采购进口产品货物的,须提供财政部门审批批文原件或复印件,且在货物需求表中标明,如:某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

1、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未经审批也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2、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

如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

本项目以下采购货物产品已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范围,须在该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中实行强制采购:                        

 

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下载网址:http://www.ccgp.gov.cn/jnhbqd/

 

否(√)

本项目无采购货物产品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范围。

如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是()

本项目部分采购货物产品已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再列入优先采购范围),应当优先采购相应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如价格评审优惠、最低报价相同优先采购等)。

 

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下载网址:http://www.ccgp.gov.cn/jnhbqd/

 

否(√ )

本项目无采购货物产品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

是(   )

否(√ )

备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须提供主管预算单位出具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证明材料,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则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对中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12

合同格式

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

13

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14

付款方式

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支付。

15

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已落实

16

服务地点

宁国市开发区

17

服务期限、工期

30日历天

18

服务完成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采购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验收标准或程序:

19

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采用第(1 )评标方法

备注:

(1)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服务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服务类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0

是否允许分包

是( )

备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但不得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完成,分包后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采购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

否(√)

21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的10%提交

备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七日内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另外须向发包人偿付履约保证金1%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即中标金额)的10%

22

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质量要求:合格

 

二、▲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对安徽省中德智造小镇3681.6亩面积范围进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主要包括道路(环一路2602m、环四路2219m、纬一路905m、纬四路1026m、经一路1246m、纬二路392m、纬三路521m)、排水渠道、景观提升、安置房等基础设施及场平、部分标准化厂房、供电、供水、水厂及雨水管网等建设项目。

(二)项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区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根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区地形地貌类型、水土流失现状以及当地水土保持规划等主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拆并提出防治措施,为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监督提供依据。

(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要求

1、及时提供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资料清单;

2、根据项目审查管理部门及业主方要求,及时提交区域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

3、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本项目的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

4、提交最终成果报告8份、电子文件1份。

 

 

 

 

第二章谈判响应文件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谈判响应函

 

服务分项报价表

 

谈判响应表

 

服务方案

 

有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谈判内容记录表

 

最后报价书

 

 

 

 

 

 

 

 

 

 

 

 

 

 

 

 

 

 

 

 

 

 

 

 

 

 

 

 

 

 

 

一.谈判响应函

致: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采购需求、交易服务费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保证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我方同意将响应文件中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等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谈判文件规定)以及最后报价书作为附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8、我方接受谈判文件19.27项关于谈判小组认定报价明显不合理,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可以取消该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宁国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我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软件部分,均为正版软件)来源渠道合法,并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以及假冒伪劣情况。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谈判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响应文件中如出现报价计算错误、前后报价不一致以及其他报价错误的,无条件接受谈判文件“19.11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并按此原则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十、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谈判文件23.2、23.3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一、积极配合宁国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宁国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十四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查询结果为准)。

(六)截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截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八)截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截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备注:供应商被列入上述相应名单(记录)或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进行过企业情况变更的,则以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固话

 

邮政编码

 

组织形式

 

组织机构代码

 

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供应商综合文字情况简介

 

供应商公章:

备注:“组织形式”按照供应商实际情况对应填写“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类类型”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

附表:报价构成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价格(元)

备注

1

供应商个别成本(包括产品成本、人工费、企业管理费)

 

 

2

规费、税金、合理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

 

 

3

……

 

 

合计

 

 

 

供应商公章:

备注:1、此表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测算。合计金额须与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相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合计金额以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为准,供应商的个别成本以此表中填写数额为准。

2、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相关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将被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纳入谈判响应函的首次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相关服务支付费用。

 

 

 

 

 

 

 

 

 

 

三.谈判响应表

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部分服务要求响应

序号

内容

采购需求

承诺及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合同格式

 

 

 

2

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

 

 

 

3

付款方式

 

 

 

4

服务地点

 

 

 

5

服务期限、工期

 

 

 

6

履约保证金响应

 

 

 

7

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配置等逐项分别填写在第一部分的采购需求一栏,有缺项(填)漏项(填)的,则该项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负偏离)。经谈判后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供服务时间及地点等各项要求逐项分别填写在第二部分的采购需求一栏,有缺项(填)漏项(填)的,则该项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负偏离)。经谈判后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按符合性检查进行评审。

3、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谈判文件规定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与谈判文件要求点对点应答),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告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以及主要服务内容,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或服务技术标准、服务内容等响应情况,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一)技术及服务方案

 

 

 

(三)售后服务

(详细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有关证明文件

(1)提供所有符合谈判公告(邀请函)、采购需求、评审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括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文件等)

(2)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

合同签订双方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同金额(元)

项目开始日期及完工日期

项目地址

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

 

 

 

 

 

 

 

附: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即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职   务: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职   务:                      

         手   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注:供应商是独立法人机构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由供应商单位负责人签字(下同),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总数为   人,具体如下: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及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以往负责的同类项目情况

工作单位

工作年限

 

 

(二)针对本项目安排的其他人员

序号

姓名

人员岗位

工作年限

身份证号码

 

1

 

 

 

 

 

2

 

 

 

 

 

 

 

 

 

 

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供应商公章

 

 

 

 

八.谈判内容记录表(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此表用于记录谈判相关内容。供应商须将此表装订入响应文件,装订时此表留白(装订时不得填写,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结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相关谈判问题并在此表中记录(技术、质量、服务、商务部分内容、合同签订条款及签订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以及其他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对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确认答复或更优良的响应修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表格详见下一页

 

 

 

 

 

 

 

 

 

 

 

 

 

 

 

 

 

 

 

 

 

 

 

 

 

 

以上情况属实!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谈判小组签名:

 

                                                   日期:

 

 

 

九.最后报价书

采购项目

 

最后报价

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最后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其他说明

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谈判文件及其各种补充文件的全部要求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