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发展,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满足竞技体育人才选拔和备战省十五运会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体彩杯”宁国市第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7日-29日(遇雨顺延)
地点: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二、参加单位
全市各学校
三、竞赛项目
1.甲组(男、女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5kg);
2.乙组(男、女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4kg);
3.丙组(男、女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远、跳高、实心球(1kg);
4.丁组(男、女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4×100米接力、实心球(1kg)。
四、运动员资格
(一)甲组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丁组运动员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各组别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在校学生,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比赛资格。同时符合各组别年龄要求。
(三)运动员必须文明参赛,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其身体健康。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各组别男、女分别限报6人。
(二)每名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各组别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三)各组别每项每单位限报2名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进行一次比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
(三)实心球为原地双手前掷实心球,动作是运动员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当球出手的同时两脚可以移动、跳起,但任意一脚不得踩线。
(四)凡比赛中有推、拉、挤、撞犯规行为的运动员,除处罚当事运动员外,情节严重者,还将取消所在代表单位相应项目的比赛成绩。
(五)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比赛器材均由大会统一提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编发。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参赛运动员(队)只有8人(队)或不足8人(队),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报名人数少于3人(队),该项目比赛取消。
(二)单项获得前3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名次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奖按各参赛单位各组别得分之和录取高中组、城区学校初中组、乡镇学校初中组、城区学校小学组、乡镇学校小学组团体总分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及奖品。
八、报名
1.报名表须用电脑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和运动员的学籍证明原件(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需有照片、学籍号码等完整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送至市教体局业余体校,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宁国市体育工作群(QQ313662665)。逾期报名或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予受理。11月25日下午3:00在教体局七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不另行通知)。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宁国市教育体育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