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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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006-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文号: 宁水〔2020〕132号
成文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006-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文号: 宁水〔2020〕132号
成文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15:54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国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20〕25号)精神,现将《宁国市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水利局
2020年6月3日


宁国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年)

    为进一步加强宁国市山核桃产区乡镇水土保持工作,促进山核桃产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生态发展,推动山核桃产区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绿色发展之路。
    二、总体目标
    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增大“十四五”期间对上争取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力度,建设山核桃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片;加强水土流失监控,严格水土保持执法,对于违反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主要内容
    (一)预防为主,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宣传,规范农户种植模式
    以贯彻《水土保持法》,促进生态文明为目的,面向全市公众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山核桃主产区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危害性的宣传,增强公众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山核桃产区群众选择更科学、更环保的种植模式。(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主产区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山核桃产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积极对上争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不少于3片山核桃林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片。按照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对坡面上部封育治理、禁止新造山核林;坡面中下部布设小型蓄排水工程、种草及株干围栏;坡面底部沟道布设拦砂工程等。通过山核桃林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可增加该流域林区植被,提高土壤保水保土保肥能力,逐年改善山核桃林水土流失严重、产量降低的问题,促进山核桃产区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山核桃产区群众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水土流失监控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执法
    一是严格水土保持执法。水利部和安徽省水利厅每年通过“天地一体化”卫星遥感信息化监测系统对各地水土流失增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因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面积增大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水土保持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计划将全市各乡镇水土流失增减状况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奖优罚劣,对于治理水土流失卓有成效的乡镇在水利项目立项上予以倾斜。(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