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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62G/202007-0004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政策】宁国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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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政策】宁国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文字解读政策】宁国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0 20:24 来源:云梯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制定背景

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皖农质函〔2020〕556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宣农质〔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告知种植养殖者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指导种植养殖者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提高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辨识国家批准的正规农兽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止使用药品、假劣农兽药以及其他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投入品。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技术骨干,提升科学选药用药能力。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重点监管对象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实现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排查全覆盖,对于问题易发多发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迅速反应,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通过开展风险信息提示、生产技术指导、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做到风险受控,防患于未然。二是排查未按规定使用三剂以及使用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安全隐患。要深入排查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深入排查养殖环节是否存在使用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现象。一旦发现,局属有关单位及时跟进核查和监督检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和主产区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提高监督抽查比例。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问题产品,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抽查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的基础上,探索将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纳入监督抽查范围。

(四)开展飞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根据风险监测、日常检查发现的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确定检查区域,根据监管名录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规范性以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确保飞行检查的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飞行检查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宣城市农业农村报告。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利剑行动期间,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一旦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农产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彻底追查。

  五、创新举措

  该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的利用了各部门的特征和职责,将责任压实到各个部门,要求防疫措施和宣传内容全覆盖。将防范措施前置,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利剑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法规、农业综合执法、动监、种植、渔业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要在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下,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利剑”行动工作组,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今年省、宣城市农业农村部门继续将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数量纳入相关考核。

(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落实。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局属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种植、动监、渔业主管机构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利剑”行动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