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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和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人事、人才管理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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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教体局机关改革工作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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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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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通知及反馈记录;
3.合法性审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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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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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人才管理(教师招录、县管校聘、人事调配、师德师风建设、干部选拔及任免考核、表彰奖励、人事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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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教体局机关改革工作办法》;《宁国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宁国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教人〔2020〕20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2020年宁国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25号);《宁国市学校教职工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宁教〔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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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
3.审批决定;
4.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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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计划安排;
2.党委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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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相关文件;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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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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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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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集体公示;
5.授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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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通知;
2.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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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网站公布;
4.按规定制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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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民师相关工作(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及教龄补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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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 〕18 号);《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教师〔2013 〕19 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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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领导组评审;
4.公示报批;
5.逐级报批备案;
6.教龄补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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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受理;
2.报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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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受理申报;
2.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公示报批;
4.按规定发放教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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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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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 ;《宣城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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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公示公布;
5.授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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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通知;
2.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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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受理申报;
2.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公示公布;
4.按规定认定、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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