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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8-00034 组配分类: 贯彻落实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情况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8-00034
组配分类: 贯彻落实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情况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宁国市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1 11:12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情况报告

2020年8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工作主线积极发挥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职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救助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

1.低保特困“双提标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71日起,全市城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90元提高到月人均640增幅8.5%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935元提高至月人均1020元,增幅9.1%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10元提高至月人均690增幅9.1%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保持不变。此次提标工作共惠及城乡低保6043户7647人、特困供养人员2141。目前,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508.1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439.481-8月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581.47万元,特困供养救助资金1258.48万元,低保特困对象价格临时补贴395.37万元。

2.推动审批权下放,打通兜底保障的“快捷通道”。7月份,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围绕“减环节、简手续、提效率”目标,将低保特困申请办理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也缩短至20个工作日切实让因突发病、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保障。针对界限模糊、情况难以把握的“疑难杂症”,(街道)将会召开联审联批评审会,由参会人员发表表决意见,共同把关,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通过公安、住房、税务、交管、工商等部门渠道,进行大数据比对筛查,严防“四有人员”享受低保及“死亡保”“骗保”等现象发生。8月1日实施此方案以来,乡镇(街道)共审批通过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3人,特困供养人员1人,涉及新增3万余元保障资金。

3.严格落实核查机制,强化困难群众精准帮扶。6月中旬,我局投入42.5万元以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整村抽查的方式,抽取乡镇(街道)中低保信访量大、问题较多的32个村(社区)2158户低保对象以及相关村(社区)中新增特困供养人员51人开展核查,列出132户建议重点排查名单。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进行复核调查,进一步了解家庭情况后,提出核查家庭救助调整的建议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各项救助政策进行三轮复核评估,准确核定核查家庭能否享受救助待遇确保各项救助的公正和精准。通过三级审定,此次核查有效户数共2066户,共发现31户不符合低保标准,占总数的1.5%,2032户符合低保标准。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防止突发情况致困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疫因灾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因疫情开展的临时救助52人、6.22万元,因洪灾开展的临时救助8人、0.78万元。同时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确保临时救助及时高效。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1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8.4万元。今年1月我局下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计划9月再下拨20万元,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二、完善帮扶制度,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2020年8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54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49人,1-8月份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21.1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70.40万元。两项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农民“一卡通”全部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在宁国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利用现有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闲置资源,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月200余人。

二是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帮扶情况。全市现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73人(孤儿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人),其中:社会散居68人,机构供养5人。保障标准分别为:机构供养每人每月1450元,社会散居每人每月1050元。1至8月累计保障580人次,发放保障金72万元。受疫情影响,3至6月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补贴,标准分别为57.82元、55.46元、33.04元、49.56元,累计发放16234.44元。基本生活保障金和价格补贴每月底前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账户。

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情况。依据“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坚持每天市区巡查制度,在站内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站外主动救助,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对属地流出人员在救助的同时,耐心地对其劝说,宣传相关政策,做好源头预防工作,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1-8月份宁国市救助管理站实际救助人数60人次,站内救助49人次,站外救助(主动救助)11人次,累计使用资金56.5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一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做好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共享,切实发挥“大数据”比对作用。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宣传推广“宁国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和社会救助APP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二是加强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加快市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建设,着力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提升照料护理能力和供养管理水平。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动态调整各地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

2.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一是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二是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三是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