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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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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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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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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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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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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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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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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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文艺创研室、剧团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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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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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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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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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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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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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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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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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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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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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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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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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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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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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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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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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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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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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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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掌握全市文学艺术创作动态,组织推动全市文学艺术创作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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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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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展全市重点作品的推介研究与探讨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文学艺术创作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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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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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办刊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加工、储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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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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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各剧团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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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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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舞台艺术创作、传统戏曲表演、艺术普及和推广、表演艺术人才培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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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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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戏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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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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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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