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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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005-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005-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5 08:54 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喻长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改不符合环保要求加油设备的建议”收悉,现初步答复如下:
  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知》、《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防渗设置工作通知》、《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市中石油、中石化及社会民营加油站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对标对表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并全部验收通过。
对于我市目前存在物流车队使用的单位自备加油点,使用的油罐没有进行双层罐改造地下污水随意排放,对水环境污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由于其不占用“十三五”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布局规划点,且其用于安装设备设施的土地无需招拍挂,因此无需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市市场监管局下设直属机构市场监督检验所承担全市加油站加油机的检测任务,检测周期为一年二次,对于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加油机将给予行政处罚。
  三、2017年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的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中,我局累计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5次并联合相关部门关闭仙霞镇杨山村非法加油点1处。
  四、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一)配合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对企业设立的自备加油站(点)进行摸排,将物流、公交、搬场、混凝土搅拌站和渣土运输等重点运输单位作为摸排重点对象;

  (二)涉及“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企业自备加油站(点),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安装地下油罐防渗设置或相关设备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及自备自用燃料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三)涉及企业自备加油站(点)违反消防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和所辖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四)涉及未取得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擅自对外销售成品油的,由所辖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油品质量超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追溯超标油品的来源,并对不合格油品的销售单位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对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地下油罐防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继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相关设备设施达到设计预期效果,达到污染防治效果。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商务工作!

  联系电话:4016062   联系人: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