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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007-0006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公发〔2020〕60号
成文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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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公发〔2020〕60号
成文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06 13:27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蒋广运、李龙、陆渐清、童剑锋、汪德发代表:

    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为规范我市广场舞活动管理,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积极创建文明城市。我局立足本部门工作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加强城区广场舞活动管理,2019年4月份,我局制定下发了《宁国市公安局“噪声扰民”类案件执法指引》,全面加强城区广场舞活动管理。2019年5月份,我局针对宁阳公园广场舞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病人、居民、学生正常生活休息情况,组织警力依法进行了查处,共对5起噪声扰民案件给予现场警告处罚;西津派出所辖区也查处了一起广场舞噪声扰民案件。在查处的同时,民警对广场舞组织者和爱好者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表明了警方依法整治广场舞的决心和态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今年我们根据警情分析,发现广场舞扰民主要集中在市区宁阳公园、滨河公园、宁馨花园小区、龙潭公园、城西湖公园等,为此我局针对性的开展巡逻。今年3月份,我局分别对宁阳公园两处,城西湖一处广场舞噪音扰民进行了警告处罚,并对龙潭公园一处予以罚款处罚。经摸排统计,我市城区广场舞类活动有60余家,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主要集中在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大门开阔地等处。经政府协调,滨河公园、太阳广场等舞队发起了“无声”广场舞行动,昔日公园广场舞首张罚单,变为今朝无声广场舞律动宁国。

三、准备开展的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宁国市市区广场舞活动的通告”。同时召集市区60余家广场舞类活动负责人宣传发动,并开展联合整治。切实促进市区广场舞类活动规范、文明、有序。

特此答复。

联 系 人:任志国(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0563-4022789-3521(办)

                13966213009(手机)

2020年6月12日

 

抄送: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