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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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05-002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教办〔2020〕17号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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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教办〔2020〕17号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7 11:2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顾银兰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少校园社会性负担的建议 》已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研分析,造成中小学教师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各种填表、检查、评比、考核,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进校园;二是教体系统内部为了加强各项管理,进行填表、检查、评比、考核;三是很多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大量进入校园,摊派在教师身上,给教师又增加了一项项额外负担;四是升学压力也是导致中学小学教师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 

针对教师工作负担重的问题,国家层面高度重视,2019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意见,其中一项是《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市教体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也逐步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了规范。        

一是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审核。要求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开展“进校园”活动的,必须向教体局提出申报,由教体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学科课程标准》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进行审核,教育效果不理想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活动不得“进校园”。除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以外,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或“进校园”开展。

二是规范“进校园”活动内容。有关部门组织“进校园”的各类比赛、演讲、主题教育、展览、创建评比等活动项目,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项目的教育目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教育时间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并按照“资源统筹、合理调配、减负增效”的原则,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避免多头安排、重复组织、简单机械的走过场评比、考核、检查和教育活动。

三是加强“进校园”活动的监管。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过程监管,及时制止擅自组织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责任;严禁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凡出现向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市教体局还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更为具体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并不断加大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的力度,您提的建议将会得到有效解决。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401326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