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宁国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办法》(教人〔2018〕24号)和《宁国市学校教职工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宁教〔2020〕2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现就2020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市域内师资优质均衡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岗位适配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下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工作内容
(一)核定编制和岗位(7月)
教体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在校生数和班级数等情况,在市委编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核定各学校编制和岗位数。同时结合全市教职工配置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校的岗位聘任指标。
教体局从核定的岗位数中划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对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实行统筹管理,优先满足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二)组织竞聘(7月至8月)
竞聘工作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五、竞聘模式及程序
(一)竞聘模式
竞聘工作按首轮跨校竞聘、校内竞聘、二轮跨校竞聘和组织
调剂共四轮竞聘模式开展。聘期为一年。
(二)竞聘程序
1.教体局公布各校的编制数、岗位数、岗位聘任指标、跨校竞聘岗位数。(7月下旬)
2.组建机构(7月下旬)
学校成立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适岗竞聘工作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由校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由行政提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成员一般5-11人。二是人事争议协调小组,成员由行政提名,一般3-5人,协调小组组长不得担任适岗竞聘工作小组成员。上述各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局备案。
3.公布竞聘方案(7月下旬)
各校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岗位聘任指标、跨校竞聘岗位数以及在职教职工数,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数量、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工作量等。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各学科任课教师岗位数参照《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等规定确定。拟定学校教职工聘用岗位设置表(参照附件1),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结合师德师风、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为主要评价标准,制定本校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设置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孕产期、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人员等不参与跨校竞聘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可适当降低岗位工作标准,减少岗位工作量供他们选择和竞聘。
4.开展竞聘
(1)首轮跨校竞聘
①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选聘(7月中下旬)
教体局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公告,以笔试的形式实施跨校竞聘。
②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名优教师交流(7月中下旬)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名优教师在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体局核准,可带编交流到农村学校(享受农村学校任教津贴,下同)。流入学校由教体局统筹安排。交流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期(不少于3年)满后可回原学校续聘或参加同类学校竞聘。
(2)校内竞聘(8月上旬)
各校可根据实际分批分期进行校内竞聘,依次按照确定优先聘用对象、确定直接聘用对象、组织校内竞聘等程序进行。通过首轮跨校竞聘没有完成跨校竞聘指标的学校,在校内竞聘时要产生二轮跨校竞聘人员。
①确定优先聘用对象。各学校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根据管理权限由教体局任免和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班主任由学校根据实际进行选聘或竞聘;学校因工作需要需优先聘任的。以上人员确定后不再参加校内竞聘。
②确定直接聘用对象。直接聘用对象指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孕产期、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人员等,可直接聘用。直接聘用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人员也可竞聘校内其他岗位,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③组织校内竞聘
第一步:公布岗位。各校公布校内竞聘岗位名称、职责条件、岗位数量、岗位工作量等。
第二步:个人申请。教职工向学校提交《宁国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2)参与竞聘。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第三步:实施竞聘。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组织竞聘会,依据方案对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择优聘用。校内首次竞聘未聘人员可向学校提出二次申请竞聘,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需要和个人意愿确定聘用结果。未超编学校聘用本校教师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同时原则上也不得100%聘用。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坚持全程留痕管理。学校竞聘结果上报教体局审核。
(3)二轮跨校竞聘(8月中旬)
由教体局统一公布各校空缺岗位名称、职责条件、岗位数量、岗位工作量等。
各校产生的二轮跨校竞聘人员根据教体局公布的岗位,分别跨校寻聘。竞聘人员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二轮跨校竞聘(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人员可跨校竞聘到其他同类别缺岗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人员只允许跨校竞聘到农村其他同类别缺岗学校)。二轮跨校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分配。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按考评结果确定初步人选,报教体局同意后聘用。
(4)组织调剂(8月中下旬)
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已竞聘上岗人员和跨校竞聘上岗人员可协商调剂,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
教体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未聘用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教体局调剂的,当学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5)办理手续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六、有关人员
(一)教辅、工勤技能人员
教辅、工勤技能人员一般是指在学校各处室工作的非中层行政教职工(包括处室一般工作人员、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从事教辅、工勤工作为主(不在一线上课或虽上课但课时不足规定课时量一半)的教师不能参加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孕产期人员
孕产期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
(三)重大疾病人员
重大疾病人员是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疾病,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大疾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过程性材料。重大疾病人员信息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局审核确定。
(四)临近退休人员
临近退休人员指师德表现良好,能服从组织安排,无“一票否决”情形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职工(2020年适用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退休的,以后计算年限相应类推)。
(五)待岗人员
待岗人员指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的人员;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待岗人员原则上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各类考核奖金。
(六)督学、借用人员
由于工作原因,校级领导转岗被聘为督学或被机关单位借用人员,编制由教体局单独划转聘用学校、岗位由教体局在系统统筹岗位总量内单独设置方案进行管理。
(七)调动、交流人员
申请调动、交流人员可主动放弃本校竞聘资格,人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在职教职工总数的5%以内(组织选调除外);教师调动、交流需在现学校工作服务至少3年方可申请调动。超编学校若有人员调入,其跨校竞聘数同等增加。
七、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健全流动激励政策
城区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到农村学校的,享受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引导名优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城区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农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教师在农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农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时,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满1年的经历;从2022年开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应具备农村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2020年开始新招聘的城区学校教师任教满6年的必须跨校竞聘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超编学校跨校竞聘未完成指标的,将核减当年度未完成指标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
(二)严格执行工作量标准
严格执行《宁国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教人〔2020〕20号),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均需承担足量的教学任务。教职工必须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要突出工作量要素。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向教学一线倾斜。学校中层职数配备,严格执行《宁国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20〕24号)。《宁国市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职数审核表》(见附件3)和岗位设置方案、《宁国市中小学中层干部聘任审核备案呈报表》(见附件4)和聘任教职工信息同步报教体局核准。
(四)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宁国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宁教〔2020〕
26号),对竞聘未上岗、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转岗、待岗培训、解除聘用合同。
(五)实行争议调解仲裁
教职工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学校人事争议协调小组及时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教体局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教体局成立“县
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加强对本校“县管校聘”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县管校聘”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
各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严明纪律,平稳推进
各校要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
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教体局。
附件:
1.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表(样本)
2.宁国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申请表
3.宁国市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职数审核表
4.宁国市中小学中层干部聘任审核备案呈报表
2020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