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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07-0004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07-0004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安徽省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16:09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委托对“安徽省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版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HS-CG-CS-2020002

2、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人: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预算:8100500.00元。

最高限价:8100500.00元。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标段(包别)划分:无

8、项目基本概况:学校从2019年9月份开始从中小学起始年级开始招生,现有在校生近700人。预计2020年秋招后在校生人数约1400人,教职工人数约90人;2021年秋招后在校生人数约2100人,教职工人数约120人;2022年秋招后在校生人数约2500人,教职工人数约150人。师生食堂上下两层,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服务期3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所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提供)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提供)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17时(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整;

3、本项目采用线下领取磋商文件:

发售与获取地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发售与获取方式:

供应商须携带:a、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b、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c、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提交至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0年7月16日9时整(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所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

联系人:蓝女士         联系电话:18010821788

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宁阳中路2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先生、王先生     电话:18010822017、15357520199

地址: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756235716@qq.com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在宁国市教育体育局网公示。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及领取,截止时间后将不予领取;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磋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

九、磋商保证金账户

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供应商在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前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实际缴纳时间为准)。




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