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和喜委员:
您好!您提出《关于加快“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腾笼换鸟”战略,坚持把“僵尸企业”处置作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积极落实国家产能政策、环保政策、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充分发挥破产
审判拯救和退出市场主体的职能,工业经济呈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僵尸企
业”处置工作迈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2018年以来,我市累计完成“僵尸企业”处置62家,盘活闲置
低效土地2900余亩、厂房71.8万平方米。
一、坚持政策引领
在总结前期“僵尸企业”处置的经验基础上,2020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僵
尸企业”不动产处置扶持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僵尸企业”处置流
程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15号),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及执破衔接机制,及时引导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有效处置。
二、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法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为成员的处置“僵尸企业”工
作领导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协调处置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
化。领导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就企业破产重组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进
行定期沟通交流。加强法院破产审判力量配置,选择一批精通法律业务、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
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法官充实到破产审判一线,经开区破产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0人。
三、建立绿色通道
案件受理前市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提前介入,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为“僵尸企业”处置制定初
步工作方案。努力缩短破产申请审查时间,并在审查期间就启动诉讼执行案件和资产处置等情况的查询
摸底工作。案件正式受理同时依法灵活指定管理人,并引导管理人做好案件衔接工作。严格贯彻适用《破
产案件简化审理规范(试行)》,扩大破产案件简化审适用范围,及时督促管理人做好资产接管、债权
申报审核、财产变价等工作,在法定期限内缩短各个环节时间,压缩办案周期。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积
极运用网络拍卖方式,扩大拍卖信息知晓范围,并主动与政府招商部门对接,将“僵尸企业”处置与招
商引资工作进行“高端嫁接”。根据意向投资人的需求,制定合法高效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高资产
处置效率,加快土地等要素的出清。
四、构建共享平台
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业大数据平台,设置“僵尸企业”分析专项模块,对全市“僵尸企业”占地
、欠薪、欠费、欠税等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领导组办公室建立“僵尸企业”名录库,健全单个“僵
尸企业”档案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在“僵尸企业”处置领导组单位之间共享。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创新“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案件审理实效。最后再次
感谢您对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单 位:宁国市经信局
负责人:马 剑
二O二O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及电话:郑环 411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