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9 09:37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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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体系建设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现有养老机构35家,其中市社会福利院1家,农村敬老院18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6家(3家正在备案中),设置各类养老床位3842张(含养老机构床位3592张,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91张,社区短期托养床位15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4张。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目前已初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医养融合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扶持政策不断完善
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着力指导我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宁政〔2015〕70号)文件要求,已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计容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按3‰的比例配套养老服务用房。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力度,2019年共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440余万元;发放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补助资金374万元、运营补贴48.3万元。二是发放惠老福利。每月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019年度享受高龄补贴11522人,累计发放425.6万元。对符合条件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2019年享受养老服务补贴2880人,累计发放386.1万元。三是落实税费优惠。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对养老机构投资建设、运营、资产处置等环节实行税收减免,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
(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总投资5718万元的世行贷款项目“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全市农村敬老院实现了“标准化医务室”全覆盖,通过与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切实保障了政府托底人员医疗健康服务。二是鼓励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养老机构达23家,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三是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已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家和农村养老服务站32家,设置有短期照护床位、餐厅、浴室、活动中心等设施,满足社区(农村)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助餐助浴、休闲娱乐等养老需求,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已达70%以上,服务站工作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并已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政府预算410万元用于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计划建设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27家,实现“三级中心”100%全覆盖。开通“952183”便民为老服务热线,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送服务到家,为城区居家困难老人提供家政、送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月服务人数200余人。
(三)运营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稳步推进市社会福利院改革工作。2020年3月,印发了《宁国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并拟定固定资产清理划转和“一院两制”企业化运营时间表,着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激发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活力。二是鼓励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围绕“托底作用能发挥、国有资产能保值、民营资本能进入、服务质量能提升”工作目标,在明晰资产权属、权责关系、养老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目前,全市18家农村敬老院已有港口、天湖、云梯、河沥、仙霞、西津、南山等7家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化代养业务。暂不具备公建民营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要求拿出40%的空余床位开展社会化代养业务,通过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运营成本进行核算,收费标准报市发改委物价部门备案。采取“低收费,保基本”原则,解决农村空巢、留守困难老人养老问题。
(四)行业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以及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建设养老机构智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民政局监控中心,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远程监控全覆盖。二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针对养老院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主要任务,连续3年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市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达标率100%,“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70%以上,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1343张。三是加快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2019年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医务室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均与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机构内老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四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会同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定期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安全管理公司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养老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实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直接和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挂钩制度,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养老服务业在我市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养老设施规划、养老行业管理、养老人才培养和养老品牌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与社会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针对您提案中的建议,我们会认真加以研究,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根据养老市场需求,统筹做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管理,推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加强与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支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员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同时发挥福利院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定期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管理能力。
二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加强与住建、规划等部门联系,统筹使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和功能设置要求完成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宣传力度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后管养和运营管理制度,探索推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争取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三是激发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活力。继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围绕“资产效益能发挥、示范作用更突出、服务质量有提升”总体思路,调整运营体制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成本核算,拓展服务内容,着力激发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内在潜力和活力,提高国有资产资源运营效益和营收服务能力。制定我市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探索推进农村敬老院政府购买医疗健康服务,提升农村敬老院医疗护理水平。启动养老机构星等级评价工作,建立等级评定与运营补贴挂钩制度,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力度。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产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制定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引导更多的大型养老企业和医疗机构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优秀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编制我市医养结合项目招商手册,依托中医院搬迁项目建设、宁国奕康老年公寓医养结合项目和市社会福利院世行贷款项目等针对性开展医养结合项目招商工作,着力做大做强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提升产业服务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