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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06-00035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0年5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1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06-00035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0年5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1
2020年5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1 14:17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5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2件,其中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2件。

二、5月份主要调查处理2件:

1、1人反映“农家乐土菜馆菜品没有标价,如此天价”问题1件,回复如下: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被投诉人提供了菜单,进行了价格公示、明码标价,虽有部分菜品未在菜单出现,但无明显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存在。对被投诉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改正存在的问题。被投诉人经向投诉人进行道歉,双方达成谅解。

2、1人反映“拖车费用太高,要求退赔费用”问题1件,回复如下:根据《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普通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属于自主制定价格的市场调节价,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经查,投诉人父亲与被投诉人宁国市宁通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有限公司就吊车费、拖车费等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反复协商,达成口头约定,确定收费标准后,由被投诉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实施清障救援。消费者自主选择清障救援服务,达成合约后双方均应当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