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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6-0000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6-0000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关于市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02 15:26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方向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镇敬老院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满足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18家,设置养老床位1600张,其中有港口、河沥溪、西津等7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管理。共入住老人1110人,其中特困供养对象960人,社会化代养老人150人,工作人员140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和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年自然增长机制,目前集中供养标准达到827元每人每月,供养经费由市民政、财政部门按照实际入住人数按月统一拨付,同时按照失智失能情况给予80-120元每人的护理补贴,保障特困人员照护需求。发放工作人员工资补助,各供养机构按照服务对象失能、半失能和生活自理情况,按1:3、1:6、1:10 的比例配备护理工作人员,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拨付工资补助。实行农村敬老院综合定补和护理能力建设奖补制度,2019年19家农村敬老院(含福利院)共拨付资金309.7万元,用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贴、日常照护以及供养机构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以及基础设施维修、办公经费等。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08--2013年间,政府投入近9000万元,对全市18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特困供养床位供养能力达到95%以上。2014年以来投入900余万元,对全市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实现了消防、食品安全达标率100%,“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  

三是服务质量建设不断提升。定期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以及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着力提升全市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加快养老机构智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远程监控全覆盖。着力夯实养老机构“医”的基础,2019年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医务室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各乡镇养老结构均与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着力保障机构内老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需求。

四是运营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围绕“托底作用能发挥、国有资产能保值、民营资本能进入、服务质量能提升”工作目标,在明晰资产权属、权责关系、养老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目前,全市18家农村敬老院已有港口、天湖、云梯、河沥、仙霞、西津、南山等7家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暂不具备公建民营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要求拿出40%的空余床位开展社会化代养业务,采取“低收费,保基本”原则,解决农村空巢、留守困难老人养老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养老服务业在我市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管理水平还存在很多不足,与社会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取您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充分利用“新时代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敬老月”等活动契机,加强对养老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增强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感。联合宣传、人社、工会等部门通过增加“评先评优”名额占比和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等活动,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农村敬老院公益性岗位,支持敬老院开展社会化代养业务,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增加机构经营收入,提升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水平。加强与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员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福利院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定期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养老护理员就业激励政策,鼓励本市户籍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为老服务工作。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政策。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员在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助学贷款和学费补偿,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快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实施进度,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正常需求。探索推进农村敬老院政府购买医疗健康服务,提升机构医疗护理水平。及时开展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能力评估,按照标准配备护理工作人员,足额拨付护理补贴经费。建立农村敬老院经费审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供养经费使用安全。

四是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建设,推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制定我市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开展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建立等级评定与综合定补挂钩制度,着力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和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统筹做好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根据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积极推进我市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建设,今年拟建设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1处。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联系,统筹做好“十四五”期间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谋划、申报等工作,争取各类资金推动我市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