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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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004-0005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政民互动反映车辆管理费收取相关事宜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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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政民互动反映车辆管理费收取相关事宜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关于政民互动反映车辆管理费收取相关事宜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4-02 10:34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民王**:本人最近在宁国城区购置一套房屋,开发商附赠车位一个,听小区其他业主反映说后期还要收取每个月60元的车辆管理费,装潢垃圾处理费600元,大套的80元,请问在宁国这样的收费标准合理吗?有没有相关依据。
  市发改委: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装璜垃圾处理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针对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矛盾突出问题,我委会同市住建局于2020年3月30日出台了《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试行)》(发改价格[2020]5号)文件:“三、业主已购买的地下车位(库),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属于业主的,仅收取停位服务费40元/辆·月。”由于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不属政府定价,此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
装璜垃圾处理收费无具体收费标准,要求物业公司根据业主装璜实际产生的垃圾量据实收取清运、处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