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1 08:38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宁国市重点领域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4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推进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资产效益能发挥、示范作用更突出、服务质量有提升”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市社会福利院改革工作,调整运营体制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成本核算,拓展服务内容,着力激发养老机构发展内在潜力和活力,提高国有资产资源运营效益和营收服务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革推进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推进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江政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 健 市民政局局长
刘丽峰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成 员: 高广传 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治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汪文生 市卫健委副主任
徐东晖 市财政局委委员、国资委副主任
宋 健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刘根树 市人社局副局长
许 靖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程 坦 市国投公司副总经理
叶云浩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志芳 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伍爱华 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叶云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志芳同志、伍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改革改制工作推进,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三、主要任务
市社会福利院改革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2020年6月底前将市社会福利院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出让划转入国投公司,充实壮大国投公司实力;第二阶段:由社会福利院成立国有养老服务公司,实行改革过渡期“一院两制”模式管理,2021年底前完善并确定市社会福利院运营管理体制机制。
(一)固定资产清理转让阶段。(2020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投公司)
1. 资产权属清理。成立市社会福利院资产权属清理工作组,对市社会福利院现有资产进行清理、造册,办理不动产权证。
2. 资产价值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福利院造册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形成固定资产价值报告。委托审计单位,进行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明晰产权、负债等。
3. 固定资产划转。对社会福利院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将明晰的产权按程序出让至国投公司。
(二)“一院两制”推进福利院企业化运营阶段。(2021年12月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投公司、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1. 拟定运营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0年12月底前,拟定社会福利院运营管理改革方案,实行“一院两制”管理模式。明确托底保障机构和新成立国有公司的职能职责、业务范围、管理方式等;进行成本核算,制定营收分配方案;完善公司章程、运营模式和治理体系;制定聘用人员安置方案,优化人员结构;建立业务、服务与薪酬相统一的薪酬激励机制;确定过渡期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
2. 成立国有法人公司。2020年12月底前,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由市社会福利院成立国有法人公司,完善经营考核制度等。研究确定新成立公司出资人、职业经理人聘请等有关事宜。
3. 实行过渡期管理。2021年12月底前,按照“一院两制”模式,实行过渡期管理。保持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和孤残儿童托底保障方式不变,确保供养保障水平不降低;实行托底供养财政经费及补贴资金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托底保障机构管理及运行方式视改革进程再行商议。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建设主体不变,按照建设进度稳步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式和资产处置待定。
4. 总结改革经验,确定并完善运营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方案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固定资产划转、运营管理改革工作指导等相关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要加强工作统筹,围绕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加强工作推进,及时向领导组和成员单位汇报改革重点事项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完成既定改革目标。
(三)规范管理、确保稳定。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要严格改革期间财经、组织、人事等工作纪律,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断档、服务标准不降低。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机构管理,确保在改革过渡期内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