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003-00093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社会安全预案】关于印发《胡乐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003-00093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社会安全预案】关于印发《胡乐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了有效处置我镇境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将突发事公共事件对社会稳定、人身及社会财产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保持和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胡乐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23日
胡乐镇
综
合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2020年3月
目录
批准页........................................... 2
目录 ............................................3
1.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5
1.3 适用范围......................................5
1.4 启动标准..................................... 5
1.5 工作原则..................................... 5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7
2.1组织体系........................................7
2.2 指挥机构职责.....................................7
3. 预警预防机制 .......................................11
3.1 监测预防.......................................11
3.2 信息报告 ......................................11
3.2.1 报告主体 ....................................11
3.2.2 报告内容 ....................................11
3.2.3 报告时限.....................................12
3.3 预警行动 ......................................12
4. 应急响应.........................................14
4.1 分级响应......................................14
4.2 指挥与协调.....................................14
4.3 紧急处置..................................... ...15
4.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5
4.5 现场检测与评估 ...................................15
4.6 应急结束 .........................................15
5.后期处置 ...................................................17
5.1 善后处理.......................................... 17
5.2 保险..................................... ............17
5.3 事故调查及经验教训总结................................. 17
6. 保障措施 ............................................18
6.1 制定相应应急预案...................................18
6.2 应急支援保障 .......................................18
6.3 通讯与信息保障 ....................................18
6.4 技术保障.............................................18
6.5 资金物资保障.......................................18
6.6 宣传、培训和演习 .......................................19
6.7 监督检查 ..............................................19
7. 附则............................................. 20
7.1 响应分级标准 ........................................20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0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20
7.3.1 奖励 .............................................20
7.3.2 责任追究........................................21
7.4 预案解释部门 ..........................................21
7.5 预案实施时间..................................... ......21
8. 附件..................................... ............2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高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胡乐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61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第11号)
1.3 适用范围
本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用于宁国市胡乐镇境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4 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Ⅲ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宁国市胡乐镇各社区、村委会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宁国市胡乐镇认为需要启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5 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专业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胡乐镇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社区、村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当地社区、村委会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向胡乐镇安委会报告。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胡乐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6)专业管理,部门协作。胡乐镇安监站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相互搞好配合,并服从胡乐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宁国市胡乐镇安委会针对所管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并分为通讯联络组、安全警戒组等几个小组,具体如下:
应急救援指挥部:胡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陈红莲
副总指挥:童卫兴、张伟佳
成员名单:胡兴波、谢宇辉、刘本念、郑莉、舒军武、李晨、周继伟
2.2 指挥机构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a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
c确定现扬指挥人员;
d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e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中止;
f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g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h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i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数据。
(2)指挥人员分工
总指挥:陈红莲同志组织指挥胡乐镇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童卫兴同志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抢救伤员、组织灭火,负责事故处置,事故通信联络,负责工程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副总指挥:张伟佳同志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负责事故报警、事故情况的通报、事故处理、事故现场的通讯及对外联络工作,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总指挥不在岗,由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当总指挥、副总指挥均不在岗时,由宁国市胡乐镇临时主持工作的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其它指挥部成员各负其责搞好配合。
(3) 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主 任:由胡乐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
副主任:由胡乐镇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民政所、人社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 员:胡乐镇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民政所、人社所的副职及各应急小组组长等。
主要职责: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等信息;履行现场救援统一指挥职能,组织援救队伍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应急救援请求;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应急小组职责分工
①通讯联络组成员及职责
胡乐镇办公室牵头,事发地社区、村委会配合。
主要职责:随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上、下级的联系,做好抢险工作的记录,协助检查预案执行情况,保障事故现场各应急组信息交通畅通,根据技术人员的意见,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②安全警戒组成员及职责
综治办、事发地社区、村委会牵头,派出所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疏导、秩序维护、协助疏散事故区域群众,承担外部救援力量的接引和社会调查,配合做好前期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
③应急抢险组成员及职责
市消防救援部门、应急救援队牵头,安监站、事发地社区、村委会、事发企业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毒物)性质,提出补救措施,对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抢救伤员,指导疏散群众。涉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通知环保部门介入。
④医疗抢救组成员及职责
胡乐镇民政所、人社所、事发地社区、村委会牵头,事发企业配合。
主要职责:协助医疗机构开展事故伤员或中毒人员现场急救和紧急转运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跟踪伤员或中毒人员后续抢救治疗等情况。协调做好伤亡家属接待,工伤保险赔付、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⑤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胡乐镇办公室、事发地社区、村委会牵头,事发企业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家属等的生活保障,办理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⑥事故调查组成员及职责
胡乐镇办公室、安监站、事发地社区、村委会牵头,以事发企业为主,综治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事故调查权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初步自查材料,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调查结果。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3.预警预防机制
3.1 监测预防
宁国市胡乐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按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通报有关社区、村委会及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3.2 信息报告
3.2.1 报告主体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报告的责任主体,胡乐镇应急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其他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责任主体。
应急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胡乐镇领导同志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社区、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接到通报后应及时分析,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市人民政府。
3.2.2 报告内容
当重特大事故发生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应当尽可能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和危险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等情况及时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和其他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社区、村委会或企业要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和其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3 报告时限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报告责任主体应当及时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1)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报告责任主体应当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报告胡乐镇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提出启动本预案和相关预案的意见,报胡乐镇审定后,由胡乐镇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抄送市有关部门,报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并向市政协通报。
(2)发生重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报告责任主体应当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上报至胡乐镇应急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胡乐镇应急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在接报后,根据本预案和部门预案,在1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报胡乐镇,并有办事处应急办公室和其他主管部门将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同时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3)发生较大(Ⅲ级)安全生产事故时,胡乐镇应急办公室在接报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分别报告胡乐镇至及其他主管部门。胡乐镇和其他主管部门视事故危害程度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级有关部门。
(4)发生一般(Ⅳ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报告责任主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3.3 预警行动
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和其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事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各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胡乐镇应急办公室,胡乐镇应急指挥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胡乐镇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情况严重时,应建议胡乐镇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发生所在社区、村委会或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先期处置,胡乐镇接报后启动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同时由胡乐镇应急办公室、胡乐镇分别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级预案。
(2)当发生Ⅱ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发生所在社区、村委会或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先期处置,胡乐镇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响应行动,同时由胡乐镇应急办公室、胡乐镇分别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3)当发生Ⅲ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发生所在社区、村委会或企业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胡乐镇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响应行动。发生Ⅲ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但事故不可能进一步扩大,发生事故的单位有能力处置组织救援的,可以不启动本预案。
(4)当发生Ⅳ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置,胡乐镇、安监站和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指导。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胡乐镇或启动胡乐镇级预案。
(5)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当进入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胡乐镇应急指挥部在宁国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 指挥与协调
(1)本预案启动后,胡乐镇应急办公室和安监站应立即组织事故发生地社区、村委会和相关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胡乐镇、安监站及其他主管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危害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以下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胡乐镇领导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领导和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成,并由胡乐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具体职责为:(1)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3)组织受威胁人员紧急疏散;(4)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6)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7)向胡乐镇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8)组织救援队伍撤离;(9)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10)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11)完成胡乐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前,事故发生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的社区、村委会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进入事故现场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力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4.3 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跨区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胡乐镇安监站提出,并提交胡乐镇政府。
4.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5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胡乐镇、安监站和其他主管部门。
4.6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处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结束,报胡乐镇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 事故发生地社区、村委会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1.2 胡乐镇有关部门要配合事故发生地社区、村委会或企业继续做好以下工作:(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5.1.3 医疗卫生工作组要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调查及经验教训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调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进行调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胡乐镇安监站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上报胡乐镇并抄送有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 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各社区、村委会和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胡乐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预案,制定相应的部门预案,并报胡乐镇安监站备案。
6.2 应急支援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购置和储备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6.2.2 救援队伍保障。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从业单位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胡乐镇安监站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3 通讯与信息保障
(1)建立胡乐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2)建立应急响应通信系统,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
(3)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按照胡乐镇 “应急救援队伍信息数据库”、“应急救援设备信息数据库”、“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数据库”实施。
6.4 技术保障
胡乐镇聘请第三方机构建立应急处置专家和专业人员档案,并报胡乐镇安监站备案。
6.5资金物资保障
(1)胡乐镇统一负责应急救援建设规划,胡乐镇财政每年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2)有关部门每年要向胡乐镇安监站上报应急处置队伍、专家组的配备以及物资、器材的储备、消耗和报废情况。
6.6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胡乐镇安监站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给予支持。
各社区、村委会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村委会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胡乐镇安监站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
(3)演习。胡乐镇安监站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6.7 监督检查
胡乐镇安监站对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
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Ⅱ级:造成10人至2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至29人生命安全,或者50人至99人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Ⅲ级:造成3人至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至9人生命安全,或者30人至49人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Ⅳ级: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 本预案由宁国市胡乐镇发布,由胡乐镇安监站组织实施。
7.2.2 胡乐镇安监站每3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1次评审和修改。
7.2.3 胡乐镇安监站每年组织1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7.2.4 本预案所涉及单位应将分管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的姓名、联系电话(办公室、手机)报安监站备案。因工作或人事变动的,应及时向安监办通报。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灾难抢救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宁国市胡乐镇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胡乐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名单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手 机 |
指 挥 长 |
童卫兴 |
镇长 |
4900001 |
13856392662 |
副指挥长 |
刘本念 |
分管副镇长 |
|
13865358868 |
成 员 |
甘成敏 |
安监站长 |
|
18905638299 |
杨文军 |
派出所长 |
|
13956588652 |
|
魏 磊 |
供电所长 |
|
13966185493 |
|
章苏辉 |
卫生院长 |
|
13856320608 |
|
张丹丹 |
司法所长 |
|
13665636259 |
|
胡云飞 |
林业站站长 |
|
13965406400 |
|
李道昌 |
镇中学校长 |
|
13966186042 |
|
吴晓军 |
镇小学校长 |
|
13956580589 |
|
刘团结 |
鸿门村主任 |
|
13605637726 |
|
吕晓春 |
胡乐村书记 |
|
18805633322 |
|
唐保国 |
龙池村书记 |
|
13865472720 |
|
周婉玲 |
竹川村主任 |
|
13865496229 |
|
周成睦 |
霞乡村书记 |
|
13865493622 |
|
胡光海 |
敬老院院长 |
|
13605633823 |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市府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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