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急处置辖区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全力做好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平安、向上、和谐”的新型交通。
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高效地协调处理交通安全事故,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特成立河沥溪街道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肖宏亮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朱庆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 晟 街道人工委主任
成 员: 付汪陆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罗 燕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春宁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方 玲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朝忠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余海群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彭毅宁 街道主任科员
汪 祥 街道主任科员
于远胜 河沥溪交警五中队队长
金 灏 河沥溪派出所所长
汪文芳 河沥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春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吴小波、王明、胡鹏、张亚军、罗先法、杨帆、各村书记(主任),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协调处理工作。
工作职责: 按照街道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街道处直站所、各村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在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机制,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保证做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三、适用范围
河沥溪街道辖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11人以上受伤的;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同时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3、发生恶性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
4、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中断3小时以上的;
5、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造成人畜伤害或大面积环境污染的。
四、处置原则
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将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以人为本,促进我街道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建立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切实加强领导,制定保障措施,加快提高街道辖区内预防交通事故的反应和处理能力。
五、指挥体系
(一)成立街道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分部,指挥长:肖宏亮,副指挥长:朱庆锋,其任务主要是对全街道交通道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及时协调交警、交通、派出所、综治、卫生等部门。
1、坚持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配合协助的原则。
2、坚持管制交通,分流车辆,优先抢救伤员、疏导群众,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则。
3、坚持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尽量缩短交通管制时间,减少滞留车辆的原则。
(二)指挥分部职责
1、分析、研判事故发生的规模及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制定处置救援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3、召开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处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4、现场指挥、协调、督导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检查处置救援方案执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指挥部下设4个小组,有关小组和人员应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做出应急处理反应。各小组的组成和任务分工如下:
1、应急抢险组
组 长:周春宁 ,组员由交通运输办、综治办、司法所、交警中队、派出所、武装部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现场伤亡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2、人员救护组
组长:方 玲 组员由河沥溪街道卫健办、卫生院有关医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护送至宁国市医院治疗。
3、现场保卫组
组长:陈 杰,组员由街道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五中队全体民警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等待有关部门人员到场。
4、善后处理组
组长:杨朝忠,组员由交警五中队、司法所全体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六、应急处理操作程序
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伤亡事故报告规定的程序上报,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各小组成员要按应急处理的4个小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本小组的抢险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小组分工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并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5、在事故处置应急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八、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河沥溪街道应急处置办公室针对发生在辖区境内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修订。
2、街道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域内的车辆在公路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4、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