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15Y/202005-00049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贸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15Y/202005-00049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贸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应急管理的要求,编制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园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目录
为建立健全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版)
(9)《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版)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13)《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0号2012年12月24日)
(14)《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
(15)《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1号2017年12月1日)
(16)《宣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宣政办秘〔2014〕272号)
本预案适用于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内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本预案适用于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构成重大、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国家相关预案执行;本预案适用于所以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3)预防为主,专兼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本预案指在河沥街道办事处区境内,企业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常见的突发事故类型:
(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伤害的危险,例如高速旋转的设备部件松脱飞出伤人、高速流体喷射伤人等。
(2)车辆伤害:是指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导致的撞击、人体坠落、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形式伤害的危险。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事故的危险。
(3)机械伤害:由于机械设备的运动或静止的部件、工具、被加工件等,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碰撞、剪切、夹挤、卷绞缠、碾压、割、刺等形式伤害的危险,不包括厂内、外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各类机械伤害危险。
(4)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等)物体打击和触电事故的危险。
(5)触电:主要包括两类:①电击、电伤:人体与带电体直接接触或人体接近带高压电体,使人体流过超过承受阈值的电流而造成伤害的危险称为电击;带电体产生放电电弧而导致人体烧伤的伤害称为电伤。②雷电:由于雷击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雷电也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6)淹溺:人体落入水中造成伤害的危险,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等的淹溺。
(7)灼烫:火焰烫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等危险,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危险。
(8)火灾:由于火灾而引起的烧伤、窒息、中毒等伤害的危险,包括由电气设备故障、雷电等引起的火灾伤害的危险。
(9)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时发生坠落造成冲击伤害的危险。不包括触电坠落和行驶车辆、起重机坠落的危险。
(10)锅炉爆炸:锅炉等发生压力急剧释放、冲击波和物体(残片)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危险。
(11)容器爆炸:压力容器、乙炔瓶、氧气瓶等发生压力急剧释放、冲击波和物体(残片)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危险。
(12)其它爆炸: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包括电气火花)发生爆炸的危险。
(13)中毒窒息:化学品、有害气体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危险。
(14)其它伤害:除上述因素以外的一些可能的危险因素,例如体力搬运重物时碰伤、扭伤、非机动车碰撞轧伤、滑倒(摔倒)碰伤、非高处作业跌落损伤、生物侵害等危险。
常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类别:
(1)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指燃烧物质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火灾事故。具体包括: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火灾。
(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指危险化学品发生化学反应的爆炸事故或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物理爆炸事故。具体包括: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产生的粉尘、气体、挥发物的爆炸,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物理爆炸以及其他化学反应爆炸。
(3)危险化学品中毒和窒息事故:主要指人体吸入、食入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或者化学品反应的产物,而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具体包括:吸入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呼吸道)、接触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皮肤、眼睛等)、误食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消化道)以及其他中毒和窒息事故。
(4)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主要指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意外的与人体接触,在短时间内即在人体被接触表面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明显破坏的事故。腐蚀品包括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和其他不显酸碱性的腐蚀品。灼伤类型包括:化学品灼伤与物理灼伤。
(5)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指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发生了一定规模的泄漏,虽然没有发展成为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但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一旦失控,往往造成重大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开发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I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造成死亡(含失踪,下同)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2)Ⅱ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Ⅲ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③超出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或形成跨区生产安全事故。
(4)Ⅳ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2001年设立,下设桥东、桥西两个居委会和河沥溪、畈村、长虹、平兴4个行政村,总占地面积约98.6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内包含众益工业广场、众益电子信息产业园、耐磨企业、密封件企业、服装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电子商务、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等企业约300多家。
通过对对河沥街道办事处约300家企业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办事处内企业易引起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泄漏、中毒窒息、其他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根据开发区的规划定位,对开发区内可能发生的多种风险类型进行分析。
2.2.2.1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是几家大型机械加工和橡胶密封件企业。
从生产工艺上分析,安徽中鼎胶管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甲苯;安徽鼎封橡胶减震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丁酮、甲苯、天然气、磷酸、盐酸;安徽省宁国市宁康密封件有限公司使用丁酮、二甲苯、三氯乙烯、甲苯等多种危险化学物质,在生产和管理过程操作不当易造成气(液)体泄漏。同时,安徽百岁树木业有限公司和宁国市巨王木门加工厂使用油漆;安徽永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天然气、氨气、丙烷等,存在火灾、腐蚀、中毒等事故风险;宁国聚隆联创达克罗涂覆有限公司使用液化气;安徽中鼎金亚汽车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和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均使用液氨。若发生泄露,发现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易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有害物质进一步扩散,会造成次生事故。
办事处内企业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管理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接头松脱、断线碰売、绝缘老化等隐患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或安全措施失效;带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误操作引起短路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等,都可能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企业的设备设施等传动部位,以及较大的设备维护等,若操作不当,或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易引起的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有行车的企业易引起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有水池的企业易引起淹溺等事故;有高温设备的企业易引起灼烫、火灾等事故;有锅炉的企业易引起锅炉爆炸等事故;有压力容器的企业易引起容器爆炸等事故;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易引起中毒窒息等事故。办事处内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等,这些危险化学品易引起的危险性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腐蚀等事故。
2.2.2.2危化品道路运输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的物流传输设施主要是公路运输。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应按照企业间物流最省为原则,统筹规划利用物流用地,使办事处内物流项目空间布局相对集约、集聚。
河沥街道办事处内企业油品、油料、易燃液体等化学品使用槽车运输形成移动风险源,对其运行线路附近的敏感目标构成重大威胁,建议办事处合理规划移动风险源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人流路线及居民区,采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对移动风险源的管控。
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评估与固定设施风险评估同样重要,考虑到对生命和财产的破坏,公路运输的危害性更大,因为公路运输常通过人口密度大的区域。
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品发生泄漏的原因主要包括人为失误、车辆故障以及管理方面的因素。主要可导致交通事故的危险因素如下:
人为失误,如违章行车、违章超车、操作失误、司机受伤、疲劳驾驶等。
车辆故障,如车况不好、刹车失灵、手闸不灵、方向盘失效、轮胎故障等。
管理因素,如超载、超高、行车时间选择不当、无押运人员、司机技术素质不高等。
其他因素如交叉口防护装置的故障、路肩松软、雪、雨、冰、雾、风等恶劣天气等也可导致交通事故。
2.2.2.3可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1、在已有规划的基础上,严格对新入驻项目的选址分析,同时,对选址不符合开发区规划的现有企业拟定搬迁计划,避免工业企业与居住区混杂分布。
2、街道办事处与公安、运输部门联合制定办事处危化品专用路线,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减小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概率。
3、加强街道办事处内企业风险能力的管控,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并及时至宁国市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4、街道办事处应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针对开发区企业特征,配备响应的应急物资,同时掌控企业已有应急物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合理调用。
5、加强街道办事处监测手段和监测能力,平时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局协调沟通,加强应急期间监测反应能力。
6、完善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将街道办事处企业风险源信息、敏感点信息、环境监测信息等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并进一步加强风险预警和预测能力,信息平台与宁国市及宣城市的应急管理平台联网。
据初步统计,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内目前涉及使用化学品的企业约31家。涉及使用化学品企业情况见表2-1。
表2-1 使用化学品的企业(约31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物质名称 |
备注 |
1 |
宁国市柯美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氩气 |
使用 |
2 |
安徽虹新电器有限公司 |
酒精 |
使用 |
3 |
安徽中鼎胶管制品有限公司 |
甲苯 |
使用 |
4 |
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 |
液氨 |
使用 |
5 |
宁国市裕华电器有限公司 |
酒精 |
使用 |
6 |
安徽中鼎金亚汽车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
氨气 |
使用 |
7 |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 |
氩气 |
使用 |
8 |
安徽永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天然气、氨气、丙烷气瓶、油漆 |
使用 |
9 |
安徽金瑞电子玻纤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使用 |
10 |
安徽雷厉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油漆 |
使用 |
11 |
宁国市巨王木门加工厂 |
油漆 |
使用 |
12 |
宁国聚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液化气 |
使用 |
13 |
安徽品志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硫酸、硝酸、片碱 |
使用 |
14 |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油漆 |
使用 |
安徽宁国汉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使用 |
|
16 |
宁国聚隆联创达克罗涂覆有限公司 |
液化气 |
使用 |
17 |
安徽迈吉尔模具有限公司 |
氩气 |
使用 |
18 |
中建材宁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
油漆 |
使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物质名称 |
备注 |
19 |
宁国市力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丁酮 |
使用 |
20 |
安徽鼎封橡胶减震技术有限公司 |
丁酮、甲苯、天然气磷酸、盐酸 |
使用 |
21 |
安徽百岁树木业有限公司 |
油漆 |
使用 |
22 |
宁国真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三氯乙烯 |
使用 |
23 |
安徽新天地电器有限公司 |
二氯甲烷、油墨 |
使用 |
24 |
宁国时光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
油漆 |
使用 |
25 |
安徽省宁国市宁康密封件有限公司 |
丁酮、二甲苯、三氯乙烯、甲苯 |
使用 |
26 |
宁国市保盛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硫酸、盐酸、双氧水、脱脂剂 |
使用 |
27 |
宁国市天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片碱 |
使用 |
28 |
宁国市金峰油石厂 |
酒精 |
使用 |
29 |
宁国市雅畅纸箱有限公司 |
油墨 |
使用 |
30 |
宁国市天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
DMF |
使用 |
31 |
宁安徽亚兰光电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
丙烷 |
使用 |
根据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内各类型企业使用化学品情况,列举部分危险化学品主要特性。危险化学品主要特性和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列举如表2-2
表2-2 危险化学品主要种类和特性列举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 |
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列举 |
1 |
易燃液体,类别2 |
乙醇[无水] 、甲醇 |
2 |
易燃液体,类别3 |
二甲苯 |
3 |
氧化性气体,类别1 |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
4 |
加压气体 |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
5 |
生殖毒性,类别2 |
甲苯 |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 |
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列举 |
6 |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 |
盐酸、甲醛溶液 |
7 |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
甲苯、二甲苯 |
8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
盐酸、氢氧化钠、甲醛溶液 |
9 |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 |
盐酸、甲苯、二甲苯、甲醛溶液 |
10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2* |
甲苯 |
11 |
吸入危害,类别1 |
甲苯 |
12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麻醉效应) |
甲苯 |
13 |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3 |
甲苯 |
14 |
易燃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2* |
氯甲烷 |
15 |
易燃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 |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
街道办事处应急组织机构由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应急成员单位组成。
河沥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总指挥由河沥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负责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由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见附录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起草和修订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组织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
4、建设和完善应急平台,纳入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平台体系;
5、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
6、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7、指挥、协调或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8、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9、承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宁国市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相关工作;
3、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信息;
4、组织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5、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6、组织开展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
7、组织开展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专家组的管理工作;
9、督促指导和抽查相关部门工作情况;
10、承担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急成员单位包括:街道党政办、安监站、派出所、三农服务中心、国土所、卫生服务中心、民政办、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及专家组。
各应急成员单职责如下:
1、安监站:负责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和特种设备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2、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组织协调。
4、三农服务中心:负责渔业水上事故和农机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5、党政办: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及新闻报送工作。
6、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
7、民政办: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8、劳动保障所:负责已参加工伤保险伤亡人员的医疗赔偿、工伤康复、伤残等级咨询工作。
9、财政所: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10、有关保险公司:负责投保范围内的事故理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辖区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办事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11、专家组:由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由宁国市不同领域的安全技术及管理专家组成,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专家主要负责:
①为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咨询,参与媒体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
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和预测,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1、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委派人员做好现场督导工作。
主要负责:
①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以上预警后,接受指挥部调遣,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响应前现场应急督导工作;
②事故未发生时,及时收集、报告现场有关信息,加强现场情况的监测、报告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指导可能发生地的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③事故已经发生,但不需要启动市级应急救援时,现场督导组应对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并做好事故万一扩大、升级后需开展市级事故应急救援的准备。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开发区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监管。
1、推进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内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的完善改进工作,组织强化对开发区内重大危险源和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
2、组织对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企业生产安全现状进行风险分析,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到位”。
3、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推进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5、对广大人民进行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
逐步完善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督促企业结合自动检测、计算机仿真、计算机通信等现代高新技术,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可能使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变化趋势,给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控制指令。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
1、Ⅰ级、Ⅱ级预警:二级以上预警信息级别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制定的具体划分标准执行。
2、Ⅲ级预警:情况比较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起较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Ⅲ级预警的其他情况。
3、Ⅳ级预警:Ⅲ级以下应发布预警的有关情况。
1、Ⅳ级预警:由宁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2、Ⅲ级预警:根据宁国市应急管理局授权,由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同时报告宁国市应急管理局。特殊情况需报宁国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应急办核定后,由宁国应急管理局领导签发。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3、Ⅱ级及以上预警:由省政府应急办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布。
根据事态发展和专家组的预警建议,应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部门网站和开发区应急办网站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通讯手段和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电视、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
发布Ⅲ级以上预警后,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组织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督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下预警响应:
1、事件未发生时,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并通知可能发生地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2、事件已经发生,但不需要启动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时,由现场督导组对现场进行督导,并做好事故扩大、升级后需开展上一级事件应急救援的准备。
3、事件升至需要启动市级事故应急救援时,现场督导组并入现场指挥部,按市级应急响应程序组织现场救援。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对应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分别为I级(特别重大)响应、Ⅱ级(重大)响应、Ш级(较大)响应,IV级(一般)响应
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由宣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当发生Ш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由宁国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对发生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向宣城市人民政府及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报告。当宣城市人民政府或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及宣城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Ш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市人民政府及事故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和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宣城市市人民政府、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宣城市直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 当发生IV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由街道安办或街道办事处指定辖区内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事发地所属社区、村、经管会及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街道安办办公室、办事处有关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当超出办事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办公室及市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当启动应急响应时,街道有关单位启动并实施本单位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它单位应急力量支持时,向街道安委会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辖区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1、及时向办事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与事故灾难发生地所属社区、村、经管会及辖区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派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4、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办事处,同时负责通报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协调落实其它有关事项。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所属社区、村、经管会或事故灾难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启现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属社区、村、经管会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特性不同,理化性能存在差异。根据其危害性、消防要求,个人防护条件、救援人员专业知识、应急器材、周边环境等不同情况,现场处置需专家组进行针对性指导,提出具体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注意事项包括:
因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或衍生其他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要其他专业应急指挥部参与应急处置的,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如果波及周边城市或地区的,应以宁国市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协调周边城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当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办事处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市、省或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外资源支持的,由宁国市应急管理局报请市政府、省政府或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的支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河沥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公民、具备应急救援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有可能影响公众生产生活的生产安全事故,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及环保局负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在启动应急响应2小时之内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管委会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直至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应急处置工作组对以下4个条件均予以确认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建议,经领导小组核实后实施终止行动。
(1)事件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没有出现新一轮或连环式生产安全事故;
(3)经对疑似中毒人员进行医学诊断排除了有毒化学品中毒,对因爆炸、燃烧、泄漏受害者进行有效诊治;
(4)本次事件危害因素不会造成新的现场人员被污染或受到伤损。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结束后,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办事处以及安监、环保、财政等部门具体负责各项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等,要及时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安监、环保、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等工作。
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理赔。
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安监、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办。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市应急办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受到影响的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城市运行、生产经营等基础设施。
建立健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制度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社区、村、经管会负责本辖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街道安办报送有关信息,街道安办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各社区、村、经管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辖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定期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做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及各社区、村、经管会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实际,负责本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街道有关站所办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企业与所在社区、村、经管会要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各社区、村、经管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街道安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社区、村、经管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街道安办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现场演练、桌面推演、沙盘推演等。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的应急救援演练,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发生事故时迅速反应、正确有效处置的能力,以降低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
各企事业单位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类涉及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经常性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的应急管理相关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应急管理局应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企业有关应急管理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绩效考核范围。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实施。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
4、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修订建议。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子预案。
本预案由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2: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通知书
附录3: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
附录4: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结束通知书
附录6: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名单
附录7: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录1
事发单位
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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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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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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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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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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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环节 |
生产□ 储存□
经营□ 使用□ |
事故类型 |
火灾□ 爆炸□ 泄漏□
中毒□ 窒息□ 灼烫□
其他□ |
事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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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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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影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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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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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害情况: |
记录人: 时间:
附录2
20 年 月 日 时 分, 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初步判断为 级。
经请示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现决定启动《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你单位依据《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
|
现场联络方式:(一)现场指挥官联系电话
(二)第一联络员联系电话
(三)第二联络员联系电话 |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年 月 日
附录3
报送单位(盖章):
审核人:经办人:
20 年 月 日 时 分,接到 单位同志(电话)报告: 月 日 时 分,在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 发生一宗 生产安全事故,初步判定为级别。 |
事件起因、经过、损失和影响: |
已采取措施及效果: |
发展趋势及对策意见:
|
现场联络方式:(一)现场指挥官联系电话
(二)第一联络员联系电话
(三)第二联络员联系电话 |
附录4
发生于20 年 月 日 时 分, 生产安全事故,经多方共同努力,应急处置行动已达到预期目的,现场情况满足《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于应急结束的条件,现场指挥部经请示领导同意,决定结束本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请各单位清理物品,安全、有序撤离现场。
附录5
指挥部职务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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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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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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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抢险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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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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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护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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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安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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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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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监测与预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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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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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督导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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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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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
编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及职称 |
移动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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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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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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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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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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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附录8
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 |
安监站 |
企业安全监管科 |
协调、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各相关部门指示,传达市安全监管局领导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向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协调应急处置事务本局处置过程中后勤保障 |
事件应急救援文字信息综合整理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在市安监部门指导下,协助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事件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件信息,向各相关部门报送事件信息,并跟踪、续报事件救援进展情况提拱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联络通讯方式等信息 |
提供事件单位信息
为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相关基本信息指导事件应急救援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抢险救援 |
事故等级 |
响应等级 |
预警预防行动 |
|
一般事故:火灾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30 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
Ⅳ级
相关单位预案响应,并报市级应急管理局 |
蓝色预警 |
发布黄色预警的同时,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1)通知市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救援队伍和专家等做好应急准备;
2)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事态进展情况 |
较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30~50 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
Ⅲ级 市级及以下预案响应,并报宣城应急管理局 |
黄色预警宣城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 |
|
重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 人中毒、或5000~10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
Ⅱ级
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响应,并报省级应急管理总局 |
橙色预警
(安徽省应急管理总局负责发布) |
|
特别重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 万人以上、或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
Ⅰ级
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响应,上报并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组织应急处置 |
红色预警
(国家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 |
|
事发地政府先期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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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救援指挥部 |
|
现场
救援指挥部
指挥协调
应急联动 |
|
|||||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 |
|
|
响 应 |
|
|
信息发布 |
|
应急结束 |
启动相应级别预案,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1)组织实施伤员抢救、事件抢险、人员疏散安置和隐患处置工作;2)调集应急资源;3)采取管制措施,划定警戒区域和人员、物资进出安全通道;4)实施动态监测,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5)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扩大,防止次生灾害;6)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需要支援的提出请求 |
启动本预案,进入工作状态:
1)现场指挥长指令指挥部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研究处置意见。
2)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资料、信息,供指挥部研究决策。
3)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负责人赴现场指挥;对事发地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县有关部门和相邻地区配合支援;向市委、市政府和宣城应急办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涉及到其他相关县市时,及时予以通报:落实省和市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
4)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
|
在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协助下,建设局组织发布事件信息 |
成立由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市直部门等参加的现场救援指挥部,制定处置方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
1)对救援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3)组织实施人员救治和疏散安置;4)组织管制现场警戒区域和安全通道;5)针对事件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责成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6)组织协调保障支援工作;7)向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
||||||
施救处置组 |
医疗救护组 |
疏散警戒与
交通管制组 |
物资后勤保障组 |
环境监测组 |
综合信息组 |
专家组 |
组成: |
组成: |
组成: |
组成: |
组成: |
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抽调专人 |
组成:技术专家 |
职责:事故危害区域的寻情、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 |
职责:抢救伤员,根据需要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有效救治伤员 |
职责:人员紧急疏散安置、事发地警戒治安及交通管制 |
职责:应急救援期间的通信、交通、物资等保障 |
职责:环境监测,气象资料的提供,环境污染的控制、处置工 |
职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 |
职责:提供施救方案,界定危险区域,指导救援技术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
后期处置 |
善后处置 |
|
救援总结 |
事发地级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应急救援有关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整理归档,对事件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
保障措施 |
物资装备
和救援队伍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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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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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
物资装备保障
各单位储备应急物资,配备救援装备,开发区根据处置需要,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储备常备物资和专用特种装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组织建立全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
救援队伍保障
救援队伍以企业专业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大型骨干企业队伍为重点。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市安监局依法监督检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建立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协作机制。
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确定 办事处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建立通讯信息数据库
避难场所保障
办事处结合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使用保障制度 |
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件后,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现场治安警戒, 保护重要场所、设施和物资,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根据需要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送
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急救机构负责现场急救,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配合专业医疗队伍救援工作,疾病防控机构负责卫生防疫
资金保障
救援资金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事件提供物资、资金、人力支援 |
公众信息交流
单位和当地政府应告知员工和周边群众生产安全事故危害,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培训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指导企业、专业救援机构和专业救援人员业务培训,使其掌握事故抢救技能 |
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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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9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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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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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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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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