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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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005-0004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河沥溪街道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005-0004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河沥溪街道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河沥溪街道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5-09 16:58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宁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河沥溪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河沥溪街道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汛期即将来临,雨量增大,在此期间极易诱发各种地质灾害。经排查,河沥溪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畈村村、平兴村。1、畈村村刘村村民组、燕子山斜坡;2、平兴村下塔组;3、S104线、宜黄线切坡;4、切坡建房户。

二、应急机构设置和职责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 

成立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庆峰

副组长:杨朝忠周春宁

成  员:倪邦逸、吴小波、胡鹏、金灏、杨帆、程林、王明东、樊建中、吴正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倪邦逸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组和办公室职责。 

1、领导组。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政府下达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办公室。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及时向领导组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国土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及技术指导。

(三)应急工作组。 

1、紧急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派出所、民兵应急分队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疏散受灾害威胁群众;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或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工作。 

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由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牵头,安监站、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组成,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提出应急抢险措施,拟定村级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信息员,险情发生后减缓或排除险情。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设备等。 

4、治安、交通和通讯组。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疏散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办牵头,负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6、信息报送和处理组。由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民政办牵头负责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组织险情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随时将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及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的应急防范对策和措施报告应急指挥部。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报送 。各村委会和应急办公室,当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后信息,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应急领导组,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市政府报告。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应急办公室和村委会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变化。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要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综治办、派出所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群众正常秩序,疏散聚集人群,防止引发其他次生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四、应急结束 

现场抢险工作完成,经有关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相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应详细记录和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并向市政府进行书面报告。

五、责任与奖惩

1、地质灾害防治时期内街道以及相关村应保持24小时专人值班,保障信息畅通。所有工作人员服从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组统一指挥。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办事处对其进行表彰奖励。

2、责任追究

对因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