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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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02-0004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政民互动来电反映商业门面房物业费收费问题事宜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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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政民互动来电反映商业门面房物业费收费问题事宜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03
关于政民互动来电反映商业门面房物业费收费问题事宜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2-03 09:39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电人反映:商业门面房物业费收费不合理并且物业合同上未标明收费标准

    回复情况:根据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履行政府定价后价格监督检查、督促明码标价、规范收费行为、查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职能,无相关收费标准定价职能,门面房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请向履行成本监审、政府定价职能部门咨询。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门面房物业收费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