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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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02-0002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梅林镇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日期: 2021-02-0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02-0002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梅林镇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日期: 2021-02-05
梅林镇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制度
发布时间:2021-02-05 16:21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的公开属性包括三种情况:

(一)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三)不公开。

二、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具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镇政府及党政办文件的公开属性:

(一)镇政府及党政办的普发性公文以及发往各村、社区及部门的公文除涉密外,全部主动公开。

(二)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的批复、党政办对各村、社区和各部门的批复性质的函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开属性,适宜公开的应主动公开。

(三)公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只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可确定为依申请公开。

(四)镇政府各类会议情况以新闻通稿的形式予以公开,会议纪要不予公开。

(五)涉密公文不予公开;以电话传真形式制发的会议通知和领导调研、活动安排等不予公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