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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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003-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梅林镇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返宁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梅政字〔2020〕48号
成文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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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梅林镇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返宁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梅政字〔2020〕48号
成文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梅林镇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返宁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 10:29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镇有关部门、相关村、辖区各工业企业:

为切实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梅林镇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返宁人员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林镇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返宁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监管工作,根据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国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自3月2日起,开展新一轮返厂人员大排查。

二、具体措施

(一)各企业要配合镇政府包保干部,逐一核实员工返回信息,是否还有已返回未申报人员,做到应报尽报。要继续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一旦发现员工身体异常或出入轨迹有可能存在接触史情况,应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上报。

(二)用工单位必须履行返工人员疫情防控责任。用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业标准,落实来宁返宁人员登记报备、健康管理等工作。对即将返厂人员,各企业须提前告知镇经发办(人员信息、交通方式、途经区域、出发时间、出发地点、到达时间、出发前居住地等),待镇经发办确认后方可出发。

(三)各企业要对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办公区域进行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做好场所的每日清洁消毒工作,要继续落实好口罩发放、测体温、分餐、隔离措施等要求。安排专人跟踪监督因业务需要出省的大客车驾驶员,每日随车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直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协调解决返程、复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各环节有人负责,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措施落地。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企业对来宁返宁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报备,对隐瞒不报、消极应付、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镇党委政府将予以严肃处理。


2020年3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