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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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002-0006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公共卫生预案】关于《印发甲路镇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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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公共卫生预案】关于《印发甲路镇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公共卫生预案】关于《印发甲路镇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11:38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通告精神,结合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施封闭式管理

  全镇所有村庄(国道G233沿线零散户除外)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设置24小时查验点,每班至少2人,由镇及所在村、组安排力量,开展防控工作。封闭管理期间,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和车辆

   原则上非当地村民一律不得进入该村,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的,应出具单位证明,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外出具体时间、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车牌号码、住址、体温状况等)。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未满前不得外出。每村民组可选派一名志愿者(身体健康,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每2天到本镇进行生活物资等采购、逐户上门发放,凭村委会统一制作的临时通行证予以放行,并详细做好纪录(购买物资人员、车辆每次外出时间应控制在3小时以内,必须按原查验点返回,并做好有关消毒措施)。对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报告;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重点村组管理

   出现1例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组(或自然村),对其所在的村组(或自然村)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对出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的,对其所在的村组(或自然村)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并禁止该村组(或自然村)所有人员进出,因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重大突发事故等特殊人员、车辆,登记后予以放行。可选派一名志愿者每2天到本镇采购生活物资、逐户上门发放。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

   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报告。对村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筛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安排专门车辆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五、杜绝人员聚集

   做到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备案。所有人员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发现有3人及以上聚集性活动的,主动劝阻和举报。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开展公共部位消毒,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楼梯间、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开敞、通风状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家庭日常消毒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的消毒用品时,必须正确使用、确保安全。对《出入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查验时,原则上实行无接触查验。保安、保洁等物业工作人员上岗必须做好自我防护。

   七、加强出租房管理

   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如有续租行为,须向居住地村组报告,并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房屋出租者必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出租方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出租房屋发生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加强企业复产复工监管

   指导企业做好复产复工相关准备工作,并初审合格后报指挥部审批。加强企业复产复工防控措施的监管,特别是宣城以外来甲路人员隔离管理。

   九、严控公共场所

   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实行提升一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把入口、控制开放时间、增加消杀频率和测量体温等措施。未佩戴口罩、未测体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十、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LED屏、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大喇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畅通村民沟通渠道,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释疑解惑。

   十一、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组织成立镇党员干部先锋队、突击队,设置党员先锋岗,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按有关要求鼓励支持志愿者参加,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

附:各卡点联系领导和工作人员

一、甲路村

1、元川:程辉、刘端明、彭金龙、宛钊、卢叶娟

2、主岭脚、洪村:程辉、程薇娜、汪进

3、彭坞:李敏、胡瑶

4、岭上:李敏、梁红英

5、更新:李敏、梁腊林

二、枫山村

1、东田:周婷婷、王子莹

2、司家山、下甲路:汪井华、陈莉

3、团结:武进、徐鹤

4、云门码头:刘平

5、石坑坞:丁浩

6、新湾:胡云

7、龙头山:冯超

三、庄村村

1、庄上、庄下:张乐宁、陈光辉

2、白坑坞:张波、孔维超

四、石门村

1、石门路口:胡冰靖、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