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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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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文字解读】《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8 17:15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我市2016年起开展了“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已行政村为建设管理主体,建设了87处乡村公益性公墓,当前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总数达到117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
  二、起草过程
   1、书面征集意见:《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5月份起草形成,2019年5月10日我局将“办法”讨论稿通过政府平台转发给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
  2、召开座谈会当面征集意见:2019年8月26日,市政府办专门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及19个乡镇街道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讨论。通过征求意见和现场座谈会共收集相关意见15条,采纳8条,并对“办法”重新进行了修改。
  3、网上征集意见:2019年9月5日开始,我局将修订完善的《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广泛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共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和建议4条,对其中2条予以采纳,同时再次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最终定稿。
  4、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0月28日,宁国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规范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管理对象、责任主体,以及我市各级政府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原则,明确了政府的资金投入以及公墓管护“以奖代补”资金渠道。
  二是明确了建立乡村公益性公墓的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建设材料;对乡村公益公墓建设选址、建设规模、安葬方式、墓穴标准、绿化率、配套设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针对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进行了规范。为鼓励生态安葬 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相关奖励和要求。
  三是明确了公墓管理责任主体的具体管理行为。例如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维护,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对收费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年检制度提出要求。
  四是明确了居民在购买、使用、安葬时的原则。特别是根据公墓应当首先保障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的要求,对正常购买条件进行了明确,根据我国人均寿命设置正常购买墓穴年龄为75周岁,特殊原因如身患重病、病危的可提前预定墓穴。
  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如: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的、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乱收费的、公益性公墓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针对群众在进行祭扫、安葬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
  五、创新举措
  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其他外县、市关于公墓管理的先进经验。在制定正常购买(墓穴使用人)墓穴年龄时设置为75周岁,其主要根据我国人均寿命设置。特殊原因如身患重病、病危的可提前预定墓穴。这一举措有效的杜绝正常群众低龄购买墓穴,减少公共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六、下一步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好市、乡、村三级管理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及公墓年检工作。
  2、不断加大对村级公墓建设管理的投入,保障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
  3、不断提升公墓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村级公墓管理、维护水平,不断做细做好,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