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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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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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宁国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6 08:49 来源:宁国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11月6日20时至11月7日12时。在此期间根据需求遇有适合的天气条件,本辖区各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方式:人工影响天气使用BL型火箭和地面增雨烟炉。实施作业时,100米范围内严禁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围观和从事其它活动。

BL型火箭作业由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地面增雨烟炉作业由市应急局与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作业地点:全市范围内。

四、作业点10公里范围内是BL型火箭作业的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五、如发现未炸火箭弹,严禁私自处理,以免伤人,要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市气象局联系,以便妥善处置。

市气象局联系电话: 0563-4130076

特此公告。

宁国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