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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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1902-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字 〔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02-2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1902-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字 〔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02-2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12:43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2019年度宁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抄送:市财政局、市环境生态分局

 

 

                                2018222

 


 

2019年度宁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皖环函〔2016〕467号)、宣城市环保局《关于下发宣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通知》(宣环函〔2016〕135号)、宣城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8年宣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宣环函〔2018〕64号)、宣城市环保局《宣城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环函〔2018〕340号)文件精神,《宁国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根据宣城市环保局、宁国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及农村“三大革命”工作要求,宁墩镇黄岗村为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保证此次工程项目真实有效落实到文件中要求的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村庄环境改善上来,为充分发挥集中资金干实事、干成事,进行黄岗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目标和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内容。此次项目为“宁国市宁墩镇黄岗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黄岗村新建50 t/日污水处理设施壹座及配套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约1500米等。

(二)工程预期目标。围绕“环境美、生态美、精神美、产业美”的“四美”乡村建设目标,紧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这一主线,扎实开展宁墩镇黄岗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公共服务,突出村庄道路绿化、水沟清淤,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 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项目一律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的计划内容实施。对于项目建设内容确需修改的,需报宣城市环保局批准;

2. 2019年6月底前,由宁墩镇政府组织对工程进行审计;

3. 2019年10月底前,市环保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软件资料报送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和宣城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管理主体,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项目长期、持续发挥效益。

三、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测预算。根据预算,项目投资概算为196938.51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为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与乡镇财政整合美好乡村、农村“三大革命”、黄岗村集镇环境整治、一事一议等相关建设资金配套。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对于宁墩镇黄岗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统筹兼顾、整合资金、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统筹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合理安排各种项目,形成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镇财政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力度,科学安排财政预算,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联建机制。推进市、乡、村、户四级联动,实行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联系整治村机制。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指导,健全完善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评比,实行以奖代补。建立环境综合整治管护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环境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制定村规民约,从搞好庭院卫生做起,引导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