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确保我镇在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宁国市安全生产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安[2019]69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迎接政府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1、各企业自查自改阶段:9月25日—9月26日;
2、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3、迎接政府督查抽查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旅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持续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宁国市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等情况;
2、日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
5、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7、“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9、国庆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三、职责分工
1、王文强主席牵头,水利员参加,对水库、大塘、水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2、胡冰靖副书记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安监站参加,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进行检查。
3、张乐宁副镇长牵头,安监,国土、市场监管、派出所、供电等部门参加,对全镇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综治办、中、小学校、安监站对中、小学校及校园周边开展大检查,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及学生安全;卫计参加,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
4、程辉副镇长牵头,民政所、派出所参加,对敬老院进行安全检查;交警中队、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参加,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云门和坑口农用自备船停靠点)进行安全检查;对灾后重建道路交通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5、周婷婷副镇长牵头,市场监管、派出所、旅游干事、文化站参加,对辖区内的旅游区、农家乐进行检查;
6、李敏委员牵头,商务干事参加,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7、武装部长张波牵头,国土所、城建干事参加对全镇建筑行业、灾后房屋重建工程、地质灾害点开展大检查;市场监管分局参加,对特种设备开展大检查;食安办、市场监管、农业中心、卫生院、食品药品监管员参加,对全镇食品、药品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庆和秋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带领相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严格检查。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理念,结合持续开展的“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查找事故隐患,做到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宣传力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大力开展交通、消防、旅游等方面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紧急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各要将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10月26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