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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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1911-0003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救助】关于宁国市方塘乡村民申请补助问题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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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救助】关于宁国市方塘乡村民申请补助问题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社会救助】关于宁国市方塘乡村民申请补助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06 09:19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咨询】

您好!我是宁国市方塘乡村民,本人年龄66岁,小学文化,目前无工作收入,仅有养老金维持家庭生活。村里有一80余平土制住房,现在市里带外孙女读书。另有一位90岁高龄老母亲,患有老年痴呆,鉴定为二级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由本人资费于养老院生活。因本就无工作收入,无稳定的生活来源,致使本人及母亲生活困难。特此咨询是否有低保及其它相关补助可以帮助到我们?谢谢!

  【答复】

一、基本情况

江保林,男,66岁,家住方塘乡潘茶村十三组,离异,现在宁国市城区带外孙女读书,母亲杨翠娣为精神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在宁国市荣国养老服务中心代养,费用由江保林承担。

二、反映的问题查处过程

我们收到来电咨询后,及时会同方塘乡民政所到方塘村开展了调查了解,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其提出是否有低保及其他相关补助的疑问进行了答复。

三、所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低保问题。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除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外,还需核实其法定赡抚养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来电人本人虽然没有经济收入,但其两个妹妹家庭条件较好,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规定,子女应给付的赡养费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母亲杨翠娣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鉴于来电人本人无工作收入,仅有一个女儿且家庭条件一般,如确实生活困难,可到方塘乡民政所申请低保并提供相关材料,民政所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会尽快按程序办理。二是关于其他相关补助的问题。其母亲杨翠娣为精神二级残疾,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且已于10月份提出申请,目前方塘乡民政所已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11月份即可发放。

办理人:汪建明   联系方式:18056308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