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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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003-0015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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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20-03-13
【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20:23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宁国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江周斌同志对《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19127号)文件进行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依据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19年版)》、省卫健委中医药服务管理处《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服务〔20193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宣政办秘〔2019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市中医院为龙头,市人民医院、市妇儿中心等其他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为补充,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方法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包括19大项,43小项,涉及政府办、宣传部、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以及19个乡镇、街道。

(一)  创建判定标准

19大项创建指标中,其中6大项为重点指标。满分100分,得分在85分以上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合格;8085分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为整改后复查;低于80分或1项以上重点指标未达标的为不合格。

(二)创建评审方法

1.查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工作记录、会议纪要、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

2.实地抽查医疗卫生机构;

3.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医务人员进行访谈;

4.采取拦截调查、访谈或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城乡常住居民或患者、中医药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创建建设标准

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19年版)要求一致,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包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发展有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有经费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支付范围;合理制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合理设置中医医疗机构规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诊疗人次和处方占比;组建医联体,助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展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项目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指标;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创建保障措施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在明确责任分工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制定工作子方案,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进度落实。在强化宣传引导方面,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共享创建成果。在严格奖惩方面,将对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