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955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9-26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宁国市审计局关于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公告 内容概述

宁国市审计局关于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17日起对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市教体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国市教体局主要职能是主管全市的教育、体育工作者的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等。

宁国市教体局下设党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计划财务科、普通教育科(法规与安全卫生科)、体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5个内设机构,下辖宁国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宁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12个事业单位。全市公办学38所,在编在岗教师2841人,其中:义务教育学校36所,在编在岗教师2274人。

至2018年末,教体局机关人员编制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39名;实有在岗人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3人,借用学校在编人员61人,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53人。

2018年度预算批复情况:根据宁国市财政局文件(财预[2018]9号),宁国市教体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0344.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9191.98万元(含教师工资),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为1076万元,其他收入76.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034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5214.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4138.6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为1076万元),项目支出5129.9万元。用于政府采购支出为1192万元。

财务收支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0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434.4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6723.26万元、其他资金收入(非项目收入) 1917.66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1874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1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62元)、28个项目支出合计17275.32 万元(绩效工资 2827.16 万元、义保公用经费 2134.75 万元、学前教育经费 1581.46 万元、薄弱学校改造 1295.23 万元、代管资金支出 1010.41 万元等)。

“三公经费”情况:市教体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1万元(公务接待费),全年无公务车辆支出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教体局能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预算收支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真实性评价。市教体局的各项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信息较真实地反映单位各项财务收支情况。

合法性评价。市教体局建立了收入、费用、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除存在预算编制不细致、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义务教育保障不均衡等问题外,审计认为市教体局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细致、不完整。一是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不细致。市教体局在编制2018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时,将综合定额全部列入“办公费”项,未分解到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具体支出。二是宁国市教体局的2018年度部门预算仅针对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未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2018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23.74%。

上述问题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七条“各级预算支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的相关规定。上述问题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

 2、项目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不科学。宁国市教体局编制项目三年滚动预算时,没有以分年度支付预算数为依据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导致当年预算数大于实际支付数。2018年末尚未支付的项目资金未占全年拨入资金的6.63%。

上述问题不符合《关于编制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财预[2017]234号)第二条第三款“滚动编制2018-2020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按照项目进展分年度安排资金……”的相关要求。

3、义务教育保障不均衡。2018年我市义教保障经费,市教体局按照在校生人数拨付至各义务教育学校。全市68%的学校全年义教保障经费50万元以下,其中46%的学校全年义教保障经费25万元以下,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数少,仅靠义教保障经费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经费保障不足,对乡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上述问题不符合《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第二条“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1、科学细致编制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一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要按照功能分类编制到具体项目。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按照部门项目实施内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应涵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预算配套资金,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年政府采购要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

2、科学编制项目三年滚动预算。市教体局应依照“近细远粗”的原则加强项目三年滚动预算的编制,落实项目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资金,避免财政性资金滞留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保障经费。市教体局应对乡镇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进行调研,确定最低保障额度,及时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乡镇学校办学保障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