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03-00003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3-02 09:51
发布文号 宁政〔2021〕10号 关键词 法治,行政,执法,政府,工作,宁国市,法律,建设,全市,全年,市政府,推进,落实,持续,制度,服务,普法,依法,宣城市,审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宁国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宁国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定《宁国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42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共向宣城市提交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综合示范申报1项,单项示范申报3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及组成部门按要求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3次,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汇报各2次。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县级层面任务分解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内容。  
  (三)强化法治政府督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全面自查,8个方面44项152个具体内容全部完成。制定全市法治建设三项考核细则,明确9项依法行政具体考核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深化改革,全面履行政府工作职能 
  (一)持续加强宏观调控。启动并完成《宁国市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编制宁国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明确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全市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9亿元,增长13.2%;民间投资增长14.5%,占全部投资比重77.5%。全市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8.8%,居宣城市第2位。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设立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为企业减负,对符合代办条件的项目,代办内容涵盖从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事项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等,全年为21个项目提供代办服务,项目总投资额60亿元。做好价格联动机制向特困群众发放价格补贴工作,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工作。动态调整《宁国市涉企收费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总项目数下降到78项,其中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政府性基金12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43项、涉企保证金项目8项。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全年市本级梳理行政权力2634项,其中行政许可165项。
  (三)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不断压缩办件承诺时限,精简办事申请材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窗口端、电脑端、手机端和自助端多渠道办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100%,平均提交材料数1.02件,平均办件承诺时限1.17天,网络端可办事项占比100%,窗口端可办事项占比100%,移动端可办事项占比98%,自助端可办事项占比79%,即办件事项占比88.1%,全年办件773501件,办件覆盖比率90.26%,主动评价率30.98%。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四)持续优化政府架构。重点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水利局关于防汛抗旱有关职责、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职责。开展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乡镇(街道)编制由改革前1010名增加到1160名,核增150名编制,切实推进编制资源下沉、人员力量下沉,机构由改革前的21个减少到最多15个,减幅达38%,为乡镇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五)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市场准入综合窗口在原9城市“一网通办”窗口的基础上,设立G60科创走廊长三角“一网通办”窗口,以跨城市证照审批为重点,建立长三角“一网通办”试点机制。推行7×24小时政务服务,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渠道。全市各单位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理工作,共梳理36项证明事项可以通过告知承诺取代证明材料。
  (六)持续完善市场监管。编制《宁国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建立健全全市52152户市场主体名录库和888名执法人员名录库。工商登记全程网办,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住改商”、“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4件。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底全市在业市场主体47273户(企业11020户、个体35822户、农合431户),是改革前的3.2倍。
  (七)持续拓展公共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对重点企业包保责任制度,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全年常态化开展“2+N”招聘会,共组织82场招聘会,通过各种信息媒介累计发布招聘会5期、推送54场H5。新增劳动用工备案20530人次,累计录入阳光就业系统116216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累计收取9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729.0729万元。对232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摸排核查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企业163家,培训职业健康管理人员870人次,对1260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汛期发布预警信息63次、16万条,转移紧急避险群众9349人次,下拨4批次救灾资金700万元,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八)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217次,累计检查发现隐患6883个,整改完成6883个,督促61家次重点企业解决难点问题145处。全面开展“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和安全监管,督导检查509次,检查2487家单位,督导问题3733个,排查隐患4408处。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全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九)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完善“双随机”监管制度,全年“双随机”抽查企业147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58家,一般排污单位89家。严格环境执法处罚,全年共出动环境行政执法人员1164人次,检查企业523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146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件,查封扣押9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件。
  三、严守程序制度,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凡是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集体决策。坚持依法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落实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请政府研究决策事项必须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重大事项启动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程序,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全年共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15件,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题120件。
  (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市政府、党委机关、市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审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疫情期间组建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政府法律顾问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为市委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贯彻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宁政办〔2018〕47号),将市政府法律顾问月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治工作的积极性。
  (四)全面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宣城市《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凡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制定。加强对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8件,年中补充立项1件,实际印发4件,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法定期限内均向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备案。完成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涉《民法典》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完善监督措施,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开展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巡查,在市政府网站等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00余条;加强执法装备配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不低于执法人员5%的比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重大执法决定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二)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均完成执法队伍组建和挂牌工作。整合、梳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505项,其中市场监管领域184项、文化市场领域90项、交通运输领域71项、农业领域160项,厘清部门内部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职责边界。设立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职责要求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实现审批、监管与执法的有机结合,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  
  (三)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署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与优化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执法案卷,全部纳入年度评查范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培训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执法单位、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青龙湾管委会。组织参加宣城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151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四)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财政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2020年预算中安排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对公安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七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拨付行政执法经费合计3982.736万元。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中公开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五、突出监督实效,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坚持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制度,全年办理市人代会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185件和市政协协商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39件。  
  (二)持续完善审计监督。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出台《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宁国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年规划(2020年-2022年草案)》。聚焦权力规范运行,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全年完成审计项目61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项目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个,专项审计项目6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1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8个。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本级全年发布重点领域信息4803条。探索“政策进社区(基层)”模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到边到底,增强公开效果。优化升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全力打造政府服务热线“一线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受理各类群众来电、发帖及转办工单18541件,其中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听各类来电17683件,转办3250件,直办14433件,办结3250件。转帖政民互动633件,办结633件。转帖宣城12345热线和宣城政务服务网225件、省长热线29件,人民网留言1件,宣城政民互动47件,办结率均达100%。 
  六、坚持法治为民,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  
  (一)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持续推进“标准化调委会”创建,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百姓说事点”,全市共设立“百姓说事点”105个,全年调处矛盾纠纷3866件,成功化解3854件,调解成功率为99.69%。全年受理依法分类信访事项129项,办理网上信访件856件,开展信访听证会 71场,评议会1 场,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件 19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通安徽法律服务网行政复议板块,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参审评议、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已受理并审结10件,已审结案件的按期审结率100%,行政复议工作社会公信力持续增强。不断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重点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示范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市19个乡镇(街道)、12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立,并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与宣传、公证等职能,打造便民式服务窗口。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55个。深入推进网络平台应用,全市共开设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电商式各类法律服务店铺22个,上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178个。持续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推广宣传,积极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捷化的法律服务。  
 七、注重能力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一)完善干部任用评价标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干部德才评价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法治素质和违纪违法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制定出台《宁国市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在干部考核工作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分“发展”和“党建”两部分,其中“发展”考核部分明确将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纳入重要内容,直接运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二)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四个纳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市委巡察、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服务中心大局,落实重点普法,通过制作“微传单”、发布“微视频”、开设“微课堂”、畅通“微平台”,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合法性审查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学民法典“八个一”活动。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网上学法考法,实现参考率,及格率双百佳绩。落实任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七五”普法骨干等各类培训活动,有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和监督力度,实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月提示 季督办 年考核”制度,推进普法责任清单制、公告制、报告制,明确39个重要普法节点、35个牵头单位、78项重点普法任务,实现统筹谋划、责任明确、部门联动,切实提高普法质效,全年工作有序推进。将法治宣传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突出考核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注重日常考核、平时督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实现考核结果的差别化。   
  过去的一年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少数部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缺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工作开展中,“上热下冷”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法治人才短缺。部分部门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强,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工作衔接不够顺畅等。三是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法律思维还有待加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和专业知识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执法程序意识需进一步强化。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重点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严格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