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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9-05 15:05 信息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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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秘〔2018〕1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全面检测我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城区13个防空警报点(西津街道办事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汪溪街道办事处、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公安交管大队、宁国中学一分部、宁国市第二初级中学、工商银行、市医院本部、阳光公司)的固定警报器发放警报。
  三、鸣放形式: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1.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这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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