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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市机关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7 17:22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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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于10月25日至11月8日对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市机关事务中心的特点,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市委市政府大楼5楼西侧;

  (二)举报信箱:设置在市委市政府大院入口处;

  (三)电子邮箱:ngswdsxcz@163.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3—4036131;手机:18297582603(只接收短信)。

  集中接访时间:2019年10月25日—11月8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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