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实施,确保近期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既考虑了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具体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关怀照顾。定额部分为45元(比2018年提高5元),挂钩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与去年保持一致。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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