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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3 11:18 信息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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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相关地方性规定。
  二、资金来源
  本次闲置土地收回收购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及后续开发整理工作。
  三、公示目的
  为确保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四、拟收回收购地块土地收储价格

  根据前期企业成本调查和现市场土地价格评估,现将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如下:

收储地块信息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电子监管号

土地

用途

用地企业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企业土地成本(万元)

土地评估总价(万元)

拟回收回购价格(万元)

1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存量土地收回项目

3418812022B01248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

南山街道凤形路西侧

68440.80

25384.01

17411.34

16540.77

2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存量土地收回项目

3418812022B01255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

南山街道凤形路西侧

52962.80

19648.14

13473.74

12800.05

3

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存量土地收回项目

3418812022B01236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

南山街道凤形路西侧

31710.70

11764.04

7632.77

7251.13

4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存量土地收回项目

3418812023B000174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西侧

51990.90

13260.21

12405.03

11784.78

5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存量土地收回项目

3418812023B000166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建川置业有限公司

南山街道双龙村,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

99143.40

25286.40

22059.41

20956.44

6

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商业开发项目

3418812022B00115

商服

用地

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发区杨山路南侧

1267.00

235.02

127

120.94

7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存量土地收回项目

3418812021B00118

商住

用地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山街道染坊路以南

4577.00

1351.31

965.29

917.03

8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

3418812021B00545-1

商服

用地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以南

16311.00

9631.26

3169.60

3011.12

9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3418812022B00668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宁国市G329国道北侧

66527.60

22726.54

10778.40

10239.48

10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3418812022B00670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宁国市G329国道北侧

53942.20

18427.24

8737.20

8300.34

11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3418812021B00530

商住

用地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河沥溪街道三里亭路西侧

13976.50

4342.43

2809.28

2668.82

12

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

3418812017B00929

 

商服

用地

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金桥路南侧

6357.10

2778.11

1315.28

1249.52

  五、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5日,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7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书面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东南50米)。
  电话反馈:拨打联系电话0563-403083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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