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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补贴之薪酬补贴

发布时间:2023-12-08 08:18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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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新引进全职在宁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G类及以上产业人才,给予工资外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其中,A类、B类按其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20%给予薪酬补贴,C类、D类、E类、F类、G类人才按照每人每月4500元、2500元、7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薪酬补贴。柔性引进年计税报酬15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年计税报酬每年5%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3年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教育、医疗和其他事业单位等领域新引进的A、B、C、D、E类型人才,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4500元、2500元、700元补贴,补贴期限3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申请对象为我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A、B、C、D、E、F、G类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机关事业单位特指引进人才。

2.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宁国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目前在职。

3.引进人才须为2022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4.补贴期限从引进到我市新登记参保之日起,按月计算。

5.在3年期内离职但仍在我市其他企业工作的,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符合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补贴,由新单位重新提出申请,累计发放期限不变。对离职后不在我市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年内离职的,应当退还所享受的薪酬补贴。

6.2022年1月1日以前引进的人才,符合薪酬补贴条件未兑现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已兑现部分不予补齐。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单位向宁国市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计税薪(报)酬补贴由税务部门核定)复审。

3.拨付。市人社局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发放至个人。

所需材料


1.《宁国市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表》、《宁国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明细表》;

2.人才码截图(替代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税证明等);

3.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柔性引才协议;

4.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支付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只需提供1、2项材料及机关养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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