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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6:50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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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共有马聪等33人(名单附后)在我市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现因上述人员无法正常联系,特此公开告知,请相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

逾期不退回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或第九十一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责令其退回资金。责任人接到行政决定仍不执行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责任人拒不退回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退款账户及联系方式

退款户名: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

账号:1217600104000293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退款时请务必备注人员姓名,便于财务准确登记入账。)

联系部门:宁国市社保中心工伤失业科,电话:0563-4022130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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