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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10:20 信息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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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水移〔2022〕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移民安置情况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于2022年7月启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涉及霞西镇石河村和虹龙村16个村民组。目前共有157户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搬迁安置相关费用已拨付到户,集中安置区建设基本完成。根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进度,已具备开展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的条件。
  二、核定登记对象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明确范围的,因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已实际搬迁的农村人口,霞西镇有关村和搬迁户应配合做好核定登记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三、核定登记截止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
  四、开展登记时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五、核定登记办法
  (一)发布通告。人口核定登记前,通过媒体发布和在村(组)张贴等方式进行通告。
  (二)核实登记。组建工作组,组织搬迁户填写以户为单位的《核定登记表》。
  (三)审核汇总。形成村(组)、镇汇总表,并对移民身份和户籍进行审查,完善签章手续。
  (四)张榜公示。在移民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7日,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上报审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初步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审批。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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