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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发2021年度未认证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09:49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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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根据《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劳社〔2006〕66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将从3月起停发2021年度未认证且未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含供养亲属),待认证后再行恢复和补发。

请2021年度未认证人员尽快通过“皖事通APP”或电子社保卡自助认证(子女亲属可协助认证),也可携带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去就近的社区居委会及乡镇(街道)人社所认证,宁国市以外的异地人员请通过“皖事通APP”或电子社保卡自助认证或者寄送异地养老资格认证表进行认证。

如有疑问,请咨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563-4017397。

附:2021年度未认证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名单



宁国市社保中心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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