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3月18日至5月26日对胡乐镇开展巡察,对胡乐村、霞乡村、竹川村、龙池村、鸿门村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
二、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胡乐镇政府原林业站办公楼二楼接待室;
(二)举报信箱:胡乐镇政府原林业站办公楼前右侧、胡乐镇胡乐村村委会入口对面、胡乐镇霞乡村村委会村务公开栏旁、胡乐镇竹川村村委会村务公开栏旁、胡乐镇龙池村村委会入口左侧、胡乐镇鸿门村村委会村务公开栏旁;
(三)电子邮箱:xcngxcyz@163.com ;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3—4901289,手机:18297582601
集中接访时间:2022年3月21日—5月16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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